政绩观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指南针”,也是组织部门选人用人的“度量衡”。近期,通过参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等工作,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将正确政绩观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树牢为民造福理念,让真正扎根基层、实干担当、实绩过硬的干部脱颖而出,为县域基层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激发强劲动能。
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为民造福,这也是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根本遵循。基层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干部的政绩从来不是虚浮的“面子工程”,也不是急功近利的“短期效应”,而是体现在田间地头的民生实事、矛盾化解的实际成效、乡村振兴的扎实步伐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为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基层干部考察中,始终把是否树立正确政绩观作为首要标准,重点看干部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否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是否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坚决摒弃重“显绩”轻“潜绩”、重“数据”轻“实效”的片面认知,让选人用人标尺始终对准群众口碑、对准基层实绩。
干部选拔任用要贴合基层实际,就必须用正确政绩观校准用人导向,让实干者、担当者、基层奉献者有为有位。基层最需要的是脚踏实地、默默耕耘的“实干型”干部,最排斥的是重表态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的“务虚型”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在选人用人中打破“唯资历、唯学历”的惯性思维,把考察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项目现场、服务窗口,多听乡语口碑、多看日常表现、多核工作实绩。重点选拔那些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信访维稳、巡视巡察等急难险重岗位上扛重担、解难题、出实效的干部,以及那些不图虚名、埋头苦干、一心为群众谋福祉的干部。让“凭实绩用干部、以担当论英雄”成为基层用人的鲜明导向,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摒弃浮躁心态,沉下心来干实事、抓落实。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干部工作,还需要我们组工干部以身作则、从严履职,把公道正派贯穿始终。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始终以学习教育为契机,锤炼过硬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在干部信息核实、考察材料撰写、程序流程落实等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偏不倚评价干部,不折不扣执行选任政策,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我们既要当好正确政绩观的践行者,也要当好宣传员和监督员,通过精准选人、规范用人,引导基层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从而自觉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服务基层、造福百姓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组织信任和群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