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纯属自娱自乐。
连续写到第401天了。我一定会持续更久的,毕竟,写字已经成了如呼吸一般自然而然的事。
除了写,更多时候,我欣赏朋友们的好字,从朋友圈,或者展厅。那些堪称书法体的字,无从模仿,只能望其项背而止,就像欣赏一幅名画,其味道、韵律、情感浑然天成,正如家常小炒与名厨烹饪的微妙差别。写法各有千秋,作为一项与“比赛”无关的乐事,于自在从容中,享受慎独的美。这是快节奏时代印刷体的刚硬所永远无法抵达的领域。
从小到大,我欣赏过老师的板书,还有同学的字。当语文课代表那些年,见识过笔力遒劲的、风格清奇的,或者娟秀的字,我来者不拒,一一模仿。现在想来,那些名字还能如数家珍:荆老师、胡老师、张老师、曹同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从铅笔、圆珠笔、水笔,到钢笔,是一场必然的漫步。拥有一枝好的钢笔,实在是愉悦而幸福的事。我手头四枝上好的钢笔,有自己买的,也有朋友送的,他们如四位不同个性的朋友,陪伴我,与我同频。
在互联网不曾铺天盖地的岁月,因为笔,还洐生过“笔友”。学生时代,我在杂志发过几段“今人金语”后,来自全国各地的信就如雪片般飞来,于是我从那些字迹优美者之中,挑选一二,偶尔通信。那些记忆,装祯在上世纪末不可复制的时代相框中。
见字如晤。字如其人。
真正学钢笔字,是从初中开始的。那时候,语文胡老师让我们每个人交一页临摹的钢笔字。我和其他三个同学是第一批“毕业”的,练的是庞中华的字。扁扁的,又矮又圆润的字。课堂上,胡老师将整本书法书拆成一页一页的,分发给同学们。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写字成为我生活日常的一部分。
现在,从我的字中已然找不到庞中华字体的一星半点痕迹,那自然是糅和了许多人的,日积月累中整合的结果。
很有意思的是,毕业几年后找工作,一家公司的经理看了我的简历,便录用了我。工作几个月之后,他偶然说起:“你没发现吗,我们公司里的人字写得都很好?”
还真的是这样。他的独特“识人术”,大约是不多见的。
写字,是一场没有终点的心灵旅游。写字之余,找寻自我,从而发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