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和讨厌的东西。有人特别喜欢小动物,譬如小猫,小狗,甚至是蜘蛛,蛇……有人喜欢,自然也有人讨厌。你有不喜欢的权利,但无权伤害它们。
前几日在新闻晨报上看到一条这样的新闻:10月2日,福建福州一男子持弓箭瞄准一只小狗进行射击。小狗腿部中箭,男子将箭拔后继续射击直到小狗死亡,将尸体移至垃圾桶。狗主人称,小狗已养7年,杀狗人他并不认识,但肯定是同一个小区的。
对于这样的新闻,有人觉得那个射击小狗的人很残忍,也有人觉得是狗主人没有管好自己的狗。但是在我看来,你可以不喜欢它,但也没有伤害它的必要!
我们身边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上个月学校有个宿舍楼的阿姨养的一只小黑猫被别人从五楼直接扔下去了,血溅当场,小猫直接就死了。当时,那个阿姨很崩溃,当场就要去和那人拼命,但是还没找到肇事者……
小时候家里也养了一条很可爱的小狗,经常在我们面前撒娇卖萌。但是啊,突然有一天它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我拼命地找啊,找啊……但是一直都没有找到它。从那时候开始,我便没有养宠物的习惯了。或许是担心自己没有能力保护它们,我也快忘了具体的原因了……
但是我知道喜欢动物的人,会把它们当做宠物,视它们为自己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甚至是自己的亲人,容不得别人有半点伤害。如果有人伤害了它们,主人会觉得很难过,甚至因为这种打击而患上一些疾病。
在这个新闻中,那个男子持弓箭射伤小狗的腿,本已经对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可是他却把箭拔后继续射击小狗,十分地残忍!
我明白,有的人不喜欢小动物,觉得那些动物的毛会让他们很不舒服,或者小动物有给他们造成一些困扰,但是为何不能对小动物宽容一点呢?
小动物的智商同两三岁的小孩差不多,处在特别懵懂的状态,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它需要有主人来教养它。
想想我们才两三岁的时候,也是特别地顽皮,也给别人造成了麻烦,此时大多数的人都能够对我们宽容以待,并且会耐心地教导我们。那对待小动物为何又不能多一份怜悯之心、多一点宽容呢?每个人都有不喜欢它们的权利,但是不可以伤害它们!
人类长久以来将自己定义为大自然的主宰者,认为其他动物都应该臣服于我们。对于其他动物的生命并不看重,这和人类一直提倡的平等有多背离。
可喜的是,近些年这种陈旧的观念倒是有所改变,我们也开始谴责那些伤害小动物的人,甚至自发地去保护动物,去怜惜他们。但我们也没有强烈要求人们去喜欢小动物,去照顾小动物,只是想说:你可以不喜欢它们,但也请不要伤害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