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总是很静,和深夜一样。
我排拒的斜着头,看着窗外的阳光大片大片地洒下来,阴影像潮水一样退去。起床洗漱的时候,发现水还有些凉,夏天还是躲在远处不敢稍稍凑近一点。雨季要快点走才好。
出门的时候拉满了拉链,把手插在了衣兜里,想起你说把拉链拉到最上面的样子很傻,我用一秒钟想象了那时的样子,笑得傻也算是傻吧。
小镇里的一天开始的很早,六七点钟的街和八九点的街完全是两个样子,人们早早的出来买菜吃饭,然后赶回去劳作,或者悠哉地把这一上午花在择菜和聊天上。我站在盛满日光的街上,想着该先去哪家吃早饭才好。太阳好像是从街的那头升起,越过了树林,越过了楼房,把小镇的轮廓描的闪闪发光。
回来后又看到了那些书,厚厚的一本又一本,好像用尽了力气都只能读到一半,剩下的一半就只能放在角落里蒙尘了。买书和看书是两码事,买书的时候我看的是书名,看书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在看什么。都不如自己写点什么来的痛快。
翻到了六年前自己写的情书和小纸条,莫名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有些事情带着那时的热忱在时光里翩翩起舞,而正在发生的事情和那些将会发生的事情依然有着无限热忱。一缕缕阳光从树叶中透了出来,像寓言一般透了出来。我收好纸条,想着哪天再把这些送给你。
可是时间啊,明明近在眼前,却又漫长成了一条通向你的迢迢千里的路。
天气预报说过两天又会下雨,雨季这样赖着不走,真是叫人沮丧。本就漫长的时间被雨水濡湿,会变得更加漫长。
我不去理会,从你不说话的那一刻开始,继续想你。
一遍两遍,和最开始时一样的千千万万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