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20多年后,同学组织了一次聚会,少年变中年,感慨岁月的流逝,有的同学没怎么变,有的男同学变得认不出了。同学见面首先握手自报自己的姓名,因为时间太久都不记得了。
再次回到教室坐在课桌前当一次学生,当年的老师为我们再讲一次课,一切恍如梦中。我们的班长在国外没能来,他家是农村的,但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拍照、聚餐、告别之后,我发现当年有话说的同学仍有话说,当年无话说的同学仍无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初中时人的性格大体就定型了。
但每个人性格也会被以后的职业所塑造,有个男同学初中时是笑眉笑眼,整日笑嘻嘻的,但现在看人是目光凌厉,很威严,听说当了警察。聚会过后,感觉不如不聚,保留年少的容貌和纯真在记忆中更好。
日子过得很慢,一天一天又一天,日子也过得很快,一晃三年过去。我初中毕业了,只差几分没有考取本校,去了另一所学校,与初中同学走到了分别的路口,各自东西。
因为在城里上学,假期里是没有同学可玩的,弟弟小学前是跟着我玩,我两个打打闹闹地作伴。到了初中他就跟他的同学玩了,我就自己呆在家里听收音机。
收音机很大,是木质的,前面有玻璃,那时候台很少,但有电影录音剪辑,是国内很棒的配音演员配得国外的经典电影,我听得如醉如痴,有身临其境之感。还听了王刚讲的《夜幕下的哈尔滨》,他讲得绘声绘色,我听得津津有味。
我在家里走到哪里都把收音机夹在腋下,方便随时倾听,有时不小心会把收音机掉到地上,这次摔坏了玻璃,继续听,下次摔坏了木头壳,继续听,有时摔得没声音我就左拍拍右拍拍,有声音了再继续听。
在听了无数部好电影,收音机被我摔过多次后,终于收音机不出声了,无论我怎么拍也不行了,才退出了我的生活。我可爱的精神小伙伴,陪我度过了多少白天黑夜,我感谢我的收音机。
我假期自己在家,实在无聊时,我就练毛笔字,那时地面是水泥地,地面当宣纸,以水代墨,坐在地上写毛笔字。写完了字的地面等干了再写,有时实在没地方写了,就钻到桌子底下干的地方写。(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