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城市生活久了,你会不自觉地爱上这个地方,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今天,有位老朋友在朋友圈戏称我是兰州形象代言人。我觉得挺好,说明我对这座城市还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每个城市都有每个城市的管理者、建设者。我时不时地在网上晒晒兰州的美图,对所见所闻发表点感慨,自以为也算半个儿建设者,起码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
我生活在这座经济比较落后的城市,环境也不如江南水乡那么优美。但是,这座城市每天都带给我生活的希望,这里有我安身的家、有我相依为命的亲人、有我谈天说地的一群兄弟姐妹,还有管我吃、管我行的保障大军……面对这些,我岂能袖手旁观?
好在互联网的发展能够满足我这个自由撰稿人的欲望,包括晒美图。生活在这座城市,我没有理由两耳不闻窗外事,如果真到了不闻的地步,我宁可悄悄地消失。
每次看到自己发在朋友圈的图文被朋友点赞或评论,我都很欣慰。尤其近两年在“简书”、“美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几个知名平台发表图文后,看到成百上千的素不相识的朋友阅读、点赞或评论时,我对退休后的生活更坚定了信心,目标也更清晰了。
我生活在兰州,兰州是我家;
我热爱着兰州,兰州使我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