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一次欧洲旅游时读《太阳照常升起》时,感叹这本书真是写得太好了。
海明威初涉文坛在巴黎读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一遍遍感慨为什么陀氏把人物写得那么坏还让人喜爱。
毛姆说《白鲸》是史诗般的伟大的作品。
王小波将《情人》翻来覆去地读,认为这是他近几十年看过的最好的小说。
我们拿来这些作品读,会有同样的感受吗?
人家的小说好在哪里你都看不出来,你自己反而能把小说写好,这个是说不通的。
我个人的写作经历不能拿来当正面的教材,但是可以做为反面来借鉴。我在简书写作之前,在其他网站写了一段时间,但是那个时期阅读经典文学比较少,都是看一些热点的网文,想跟着套路来写,结果是:差点把自己写吐了。
对那些网文我喜欢不上,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说我这个人脑袋是榆木疙瘩也未尝不可,虽然我之前读书不多,但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学还是很深地影响了我的情趣。这使我对于那些小白的文章看不上,老是觉得这个文笔还比不上我呢,自然就看不下去了。
我并非完全藐视所谓的小白文,要是能写出上亿点击量的网文,我也愿意写。但是我写不出,我写不出最大的问题是我缺少想象力,这是我的局限。
这种局限使我不得不寻找适合自己的写作风格。当然就我目前水平来说,还谈不上什么风格,但是在类型上我趋向传统文学。这首先符合我自己的喜好,其次我能扬长避短。
我早些年的阅读,特别在初高中时期的,虽然读的书不多,但是事隔多年发现它们还在某个地方存在着,影响着我的情趣,这便是阅读的力量的体现。
但是我具有的这种力量还很弱,使我写作时力有不逮。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继续阅读。这跟长跑是一样的道理,腿上的肌肉力量不够,是跑不快也跑不远的,所以在跑马拉松之前,必须跑上一段时期,让跑步时所动用的肌肉都发达起来。
所以近几年我很用心地读了一些书,越读越觉得自己的匮乏,有时候还生出绝望:天啦噜!这么多好书,我这辈子光是看书都看不完了,哪还有时间写书呢?这么多大牛巨牛的好作家,我还写个啥劲呢?就算我把手指写骨折了眼睛写瞎了,也赶不上他们。
你可能觉得我这个人水平太低要求却高,但是我觉得,作为写作者必须是有想成为伟大作家的愿望,当然这种愿望更像是梦想。那么,既然是梦想,那么还有什么不敢梦的呢?
我这两年的读书,对我的写作有没有帮助呢?答案是:我觉得帮助很大。
我先说说那些写作指导书籍,好的写作指导书确实能让你帮助,给你讲出写作这件事所具有的基本要素。
我认为在阅读写作指导书和其他文学作品的选择上,不妨遵循这样的次序:
认认真真地读上一些好书,有必要做好读书笔记。
看看写作指导类书籍,尤其作家们谈论自己的写作经验。
把2和1进行对照,或许能窥探作家们的写作秘笈。
我想通过这些阅读,会让你明白什么叫好的作品,这些作品基于什么样的理念被创作出来的。
《马尔克斯的心灵世界:与记者对话》中马尔克斯就谈了他的文学渊源和创作理念,如果能结合《活着为了讲述》就更加了解他的文学成长之路了。
另外推荐几本作家谈写作的书,斯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村上春树《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还有卡佛在《火》中关于写作的章节。
写作指导书可以看看多萝西娅·布兰德《成为作家》和艾丽斯·马蒂森《写作课》,在我看来后者要比前者更有料,或许因为艾丽斯·马蒂森自己写出一些还不错的作品吧。
写作理论确实能给你提供帮助,让你摸着一些头绪,但是你要是想写得好,这不是它们能解决的问题,但是大量的文学阅读能帮助到你。
我想阅读给人最大的帮助,是提升人的认知水平。
作家们首先该做的课业是阅读课,大量的阅读能形成一个人的文学素养,这种素养越高,写起来就越趁手,写出来的作品素质也越高。
村上春树在他29岁创作《且听风吟》之前,并未正儿八经写过小说,但是他一出手就有了。这跟他在中学和大学时代大量的阅读不无关系,大学的时候村上春树已经可以读英文原版著作了,这是他阅读量的证明,后来他也因此成为不错的翻译家。
写作说到底是人的观念的表达,无论那种类型的作品都是观念的表达,对读者产生的影响也是观念性的。
作为作者提供的观念够不够先进,能不能触动人,这是作品好坏最根本的要素。小说某个主角让你印象深刻,但是你念念不忘绝不是他的眼睛鼻子如何迷人,而是他的行为和思想,这便是观念。
海明威在他的作品中说过,人活着必须对生活有看法,否则就完蛋啦。作为作家更是如此,必须要对生活形成看法,向读者提供自己不一般的人生哲学。
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中的王二就是因为给我们展示了一种不一样的人生态度,才为我们所喜欢。
卡尔维诺是王小波喜欢的作家,他的祖先三部曲就是向读者提供了他对于生活的思考和态度。《树上的男爵》中的主角一辈子生活在树上,为什么非要生活在树上不可呢?这就是一种生活态度的宣示。
一个人实际的生活经历是有限的,单凭个人的阅历是很难为长期写作提供养份的,还需要通过汲取各种他人的智慧,最普遍的做法就是来自阅读,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就是智慧的凝集,我们因为阅读而使自己的认知体系不断进益。
要想感受他人的智慧,不只是打开书,把每一个字都在脑中滑过就得了,还要下苦功才行,不经过咀嚼是不能被吸收的。阅读的能力最终就成为你写作的才华。
我循着村上春树的历程走了一段,读了他推荐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漫长的告别》、《当我们在谈论爱情时在谈论什么》,我不能说我尽然了解,但是我读完后对照村上的评论,确实感受到值得称道的地方。
陀思妥耶夫斯基觉得文学阅读时,最好是阅读一个作家的全部作品,这样才能最好地了解这个作家。我秉持这个原则,读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狄更斯、巴尔扎克、毛姆、海明威等作家的作品,并写出了关于他们的书评。
我循着毛姆评出的十大经典作品榜单,读完这十部作品并写了书评。我读备受王小波推崇的《情人》,实话说,我没看出它好到“近几十年最好的小说”的程度,但是它确实是一本很独特的书,光是文字就能给你这样的感觉,我想我还没有看透,所以这个书评暂时不写也罢。
在这之前我也写过一些书评,但是跟我完整地阅读一个作家的大部分作品后所写的书评相比,之前的那些就要单薄的多。上述我提到的作家,在我的心里有了更为鲜明的形象,谈及他们,我有谈到熟悉的朋友般的感觉。
不能不说作家这个行当是需要几分天赋的,比如直觉是小说家最为重要的才华之一,是一个作家最为神奇的天赋。作家靠直觉写出来的东西,是没有办法解释,不能模仿,也很难培养。但是,如果你有一个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够看到普通读者读不到的东西,你的直觉会得到历练,慢慢的变得敏锐。
读书对于文笔的提高虽然不是那么快速,不会说一下子让你生出如花妙笔,但是它会产生一种熏陶浸润的作用。
随着广泛的阅读,你知道多种多样的文字风格和魅力,它们就如同林林总总的人间美食,你只有先成为美食家,然后才能成为美厨。
读书让你有所思有所想,这样你才有所写,为笔力的锻炼提供了演练的材料。
当你在写的过程里,各种词汇在你的脑海地翻腾,直到你随手就能挑出一个,甚至同时有好几个都可用的词汇并列出来,让你遴选,那么你就能找到最适合的那个了。
不断地写,就是罗列后宫佳丽的过程,当你坐拥有佳丽三千时,从中挑出一个就算不能倾国,也能倾城了。
如果我的这篇文章能倾倒你的一根手指,让你为我点赞,就算我的倾城之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