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同事给我说xx市的公共自行车是免费的,福利超好!我没加思考就说:“那花的可都是纳税人的钱,不算福利吧。”这下同事可就不乐意了:“那深圳的公共自行车也是用纳税人的钱,你还没法免费用呢!”这...我还真被问住了!
思考了半天,发现这个逻辑分两部思考。
第一,政府不是榨干了你最后一滴血的奴隶主。如果是,那xx市的市民真的很幸福,因为同样都被剥削干净,深圳市民一无所有,而xx市民却还有免费公公自行车可以用,真是很幸福!显然这是错的,以后再说明。既然政府并没有榨干市民,那么政府民生之作自然有效率高低之分,第二个问题就可以讨论了。
第二,公共自行车应当收费,因为:谁使用,谁付费。免费自行车动用的是全体纳税人的钱,然而,坐公司班车的白领,开钢铁厂卡车的工人,拉三轮卖菜的大妈,残疾人……他们不使用,为什么要承担费用?为什么不只让使用的人付钱?免费本质上是劫不使用的人,济使用的人,而且是在公平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实现公平的一个方法是,政府出少量资金,利用贷款提供公共服务,由使用人付费并还贷,如此一来费用主要由使用人承担,不使用的人只承担少量首付。
以上分析适用于所有公共政策,例如免费高速、免费公园、免费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