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出我所料,昨天是超级忙碌的一天。豆姐终于收到了她朝思暮想的60厘米大芭比,给她穿上了提前到货一周的小校服,带着她体验各种生活,体验最多的可能就是写作业。感觉豆姐一个人写了她和芭比两人份的作业,因为往往她写一行,就得抓着芭比如此这般演练一番,于是她们写了一桌子的书本,奋战到晚上九点半,豆姐作业还没写完……
然而其实豆姐是在“工作”,活太多了实在干不完,就像我一样,需要加班到十点。而芭比是很快就写完了作业的乖小孩,安静的陪着“妈妈”,陪到都睡了好几觉。啊!芭比都睡了一个小时了,可怜的孩子!妈妈工作还有一大堆……来枕头枕上……来被被盖上……呀!你怎么趴着睡呀!这样睡不好……什么?你要妈妈抱啊,好吧,我抱着你干活吧……妈妈妈妈,腻歪一下下……
好吧,这样写作业我竟然没有狮吼!因为我真的是在忙碌的工作中。还好,多亏我豆姐和芭比陪在旁边,到昨天晚上十点,我终于把两个任务都完成了!
昨天还有一个创举,我把电脑屏幕和键盘鼠标给架高了,这样我就可以一天到晚站着干活了。为什么要站着干活呢?因为我长了十斤肉,游泳圈感觉被吹得更胀了,脸盘也被撑歪了。这就是缺乏运动综合症,但是我又实在是没有时间出去运动,所以我决定站着工作来增加运动量。感觉怎么样?哦!我昨天累的腰酸背痛、上床秒睡、做梦都是自己困乏至极打呼噜老是被豆姐叫醒,甚至一不小心跟人说话的时候呼噜声都会飘出来……这都是什么梦啊!
早上五点中闹钟响了之后我又在床上赖了20分钟,然后舍不得热被窝,又刷了10分钟微信。看到大脸脸的妈妈发了好几条微信圈,全是跟不睡觉的小猴子x2作斗争的经典场面。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都变成了如此这般的老母亲了!以前一起做小兔子玩偶,然后给她们做小衣服过家家的日子还历历在目,怎么一下子我的孩子已经可以玩同样的游戏了,你的孩子也会天天绕着你跟你喋喋不休?时间都到哪儿去了?说到这里眼睛一阵舒适,因为有什么东西滋润了一下我干涩的眼眶。真是往事不堪回首。
写下“往事不堪回首”这几个字,突然觉得用在这里似乎不恰当,偷偷查了一下百度,准确的用意是:不忍再去回忆过去的经历或情景。语出李煜《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夜明中。以前一直觉得“不堪”这两个字很不堪,“不堪回首”应该是往事太悲凄或太痛苦不想再回想起来,但今天直觉的选择了这个词,其实这个语境才是对的,因为往事太美好了,回想起来就会泪流满面,逝去的东西太珍贵了,所以回头看会悲从中来,不堪回首,真是不堪回首……
莫名其妙伤感起来了,竟然还忍不住。过去这一周憋各种演讲稿各种憋不出来,可能是情绪积累的太多了。还好本周的演讲有我徒弟替我抗了过去,所以我又可以从长计议了。但是突然想到参加了兰溪公主发起的财经专题,掐指一算,还有二十天,貌似现在就开始着手会比较靠谱一点。但是讲些什么呢?讲到投资理财,我有一肚子的悔不该,如果放开了讲那我就会是怨妇x10,我不想变成那副嘴脸。而且如果要深挖的话,在败光家产的过程中其实我也功不可没,所以其实我已经深埋了这段记忆。这段太痛苦太煎熬,不堪回首,真是不堪回首……
好吧,既然不堪回首,那就讲点开心的事吧。最近我基本上固定了五点二十起床,还可以更早一点,因为五点闹钟响之前我的脑细胞们就已经开始活跃了,往往会有很想要被写下来的念头冒出来,但是不到闹钟响两次我是不会起来的,因为我太贪恋我的热被窝了!也许天气再热一点会好一些。最近早起虽然没能写作文,但七点之前我都是在思考的,策划策划演讲项目什么的,虽然收效甚微,但是也还是有收获的。七点之后我会开始学习SFDC,就像南同志昨天说的那样,这玩意儿对我这样一个资深的程序猿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我也发现了,越学越快,我已经积累了一万两千点,每天以一千点的速度在增加。好像认真学完三万五千点的课程后就可以去考Developer I的考试了,公司给报销,支持我们考过Developer II。如果继续这么勤奋努力学习的话,这个小目标半年之内应该可以实现的。
刚才也说了,这玩意儿说白了有点小儿科,其实不用逐字逐句学习那些文档的,但是我看的很认真。为什么呢?因为这些文档的英文太地道了。安迪小朋友说我英语最近突飞猛进,我暂且相信他,因为他不轻易夸赞别人。而且我自己也觉得功力大增,上周即兴演讲中用到的好几个词都是我最近在文档里面学到的。我极力推荐安迪小朋友学,这是一箭好几雕的事,即学到了看家本领,又迎合了公司的需求,然后还提升了英语,何乐而不为呢?
说到这件事,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那就是我发现其实我不是擅长用耳朵学习的那种类型。什么是擅长用耳朵学习呢?也许真有这种人,他们不喜欢看书,通过耳朵来接收信息,并且能够很好的消化这些信息。啊!我就是个懒人!这么多年我就是用这个来欺骗我自己的。因为在学习外语的过程中,一般我的听力是提高最快的,比如我认字很困难,但是我能听得懂韩语日常对话。因为有这个先天优势,所以我觉得自己应该是用耳朵来学习的人,所以这么多年我一直是通过听音频和看电视剧来学外语的。其实说起来我也是一个持之以恒的人,英语我一直在学,每天上班路上都会听,按理说日积月累会有很大进步,然并卵,我一直困难的维持在那个水准,甚至稍有松懈就会退步,一直百思不得其解,怎么我这么努力也不行呢?
这回我总算发现了,“我这么努力”其实是一个自欺欺人的假象,要想学好任何一种语言,阅读还是重中之重。想明白了就是这么回事,语音不过都是耳边风,风能留下多少痕迹呢?但是阅读需要眼脑并用,说的形象一点,你的眼睛会把一些信息拍下来存到脑子里,当然会存的住了。而且读的越多,重复看到某些单词和某些句式的几率就越大,这样你记的就更清楚,用的时候也就能迅速的提取出来,是不是这个样子呢?哎!想想我这么多年做的那些个无用功,不堪回首,往事真是不堪回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