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爱钱,却并不吝啬,因为她爱的是金钱所能“买到的各种我所需要的东西”。中学时,她画漫画得了一笔5块钱的稿费,她立刻拿去买了一支心仪许久的丹琪唇膏。母亲劝她把那张钞票留下做纪念,她则大咧咧地说:“对于我,钱就是钱,要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张爱玲从不介意别人说她是财迷,她自己也经常拿这点来自嘲。她在家常说希望自己有许许多多的钱,能够买好多好多衣服,装满几个柜子。她姑姑张茂渊调笑她:“不知你从哪儿来的一身俗骨!”张爱玲则笑答:“我本来就是一个俗人。”
“本是俗人”,这似乎是受尽命运揶揄的张爱玲给这个世界最大的揶揄:那个写下无数惊艳脱俗文字的女人居然这么轻易地坦言自己只是个爱钱的俗人,这实在让许多人感到幻灭。如果一定要帮张爱玲找一个爱钱的“高尚借口”,那我们也许可以从“追求自由”的角度来考量一番:处在张爱玲那种特殊的成长环境中,买什么都需要申请,想逃离却又受制于经济能力,所以生出“有钱了才有自由”的想法也并不奇怪。
其实,我们大可不必为了张爱玲的一两个“怪癖”而费尽心思地去圆自己臆想出的那个完美谎言。连胡兰成都说她是个“爱钱如命”的女人,我们又何必去替她“洗白”呢?更何况,这个说她“爱钱如命”的男人,反而是在金钱上受她恩惠最多的。胡兰成背负汉奸之名在国人的追杀下屡屡逃亡,是张爱玲节衣缩食地支持着他的荒唐生活——那动辄数万元的巨款,是她顶着“财迷”的头衔锱铢必较来的
有节制、有底线地痴迷三两俗物,才是真实且可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