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走进创意写作课堂的时候,老师丹波拉对我善意一笑,然后让围在她周围的同学们做自我介绍,我轻扫了一眼,清一色的金色头发,我坐在他们中间显得突兀。
丹波拉问我们为什么会选择创意写作这门课,问完之后她对我又笑了一下,眼睛里泛起一片又一片的蓝。同学们一个个轮流回答,有的简短到只有我喜欢三个字,有的很长还可以追溯到哪个祖先是什么文豪一类的人物。到我说的时候,我很局促,句子一下子堵塞在我脑袋里,我只能带着微笑拼命地回忆当初我为什么选了这门课。
从我出生的时候,我母亲就给我录了几本故事书的录音带,到后来大了一些,家里就源源不断有书买进来,我母亲带着我读书并给我讲许多背后的故事,这似乎让什么都不懂的我首先就对书产生了好感。书里的东西可真多,三只小猪啊,丑小鸭啊,深海里的美人鱼啊,那唐诗里的月亮,宋词里的阑干,我似乎跳进童话又迈入历史,所有人的生活我统统又经历一遍,这感觉如同我瞬间拥有了好多条生命,活过了这次还能活下次。
而后,因为读书让我的语文成绩好看了不少,人嘛,都是势力的,自己擅长的才会喜欢。就这样,我读读写写,这成了我生命里为数不多的有仪式感的事情之一。开心了,就在日记里龙飞凤舞,谈恋爱了,就赶忙把所有相处的瞬间都记下,别人过个生日,我也写篇长文以示祝福,父母之间随意秀的恩爱,我也写下偶尔回顾回顾给自己吃些狗粮。这样的生活让我感到舒畅,我甚至更喜欢独处的时光,即使有时候悲哀,在纸上抒发一下就让我顿觉轻松,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写作赋予我的专利。
直至我上大学,我纠结了很久是否到底选什么课,商科还是文科?文科还是商科?我问了许多人,他们都告诉我选择自己喜欢的。可是学习喜欢的可能到最后会混的没饭吃,可不喜欢的为什么要学呢?
在选课前夕,我看了《死亡诗社》这部风靡世界的电影。最有名的那段话是基丁说:
我们读诗写诗,并非为它的灵巧。我们读诗写诗,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员,而人类充满了热情。
医药,法律,商业,工程,这些都是高贵的理想,并且是维生的必需条件。
但是诗,美,浪漫,爱,这些才是我们生存的原因。
而这句话让我幡然醒悟。许多人更愿意拆开看后一句,认为人活着就是要选择自己心里的热爱,选择付出一生都不后悔的领域,可是人生那么长,我们又如何知道自身的爱好会不会因为年纪的增长而变化呢?我们不知道,所以我们要学会给自己留后路。
我想,这可能才是这句话想要传递的精神吧。我们需要耐以生存的手段,但我们在足够维生的情况下,也不能放弃我们精神所热爱啊。
薛之谦这么多年来都以其他副业赚来的资金去支持自己的音乐事业,即使在歌红人不红的状况下,还是能够养活自己并坚持梦想,这难道不是所谓大智吗!
再重新看看咪蒙的鸡汤,她告诉我们要选择自己所爱,可是,一是并不是人人都可准确发掘出自己忠贞不渝的爱好,二是还需考虑如何吃饱如何穿暖娶老婆时是不是有符合丈母娘的房子车子嫁老公时是否有足以让自己有底气的资本。
人生在世,哪有那么多顺遂心意,不过在夹缝里尽量让自己物质精神都满足,而能够做到这,我想,这便是人生的最大幸福了吧。
想着,我对着丹波拉说了我的想法。
“选择商科是因为我需要以后生存的知识与资本,而选择创意写作是希望以后的我无论怎样都不要忘记自己心中的热爱。”
丹波拉对我微笑,身边的那个爱尔兰裔的女孩对我眨了一下眼睛,说:“我喜欢你这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