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让我加入简书,我是很不高兴的,因为你不能说加入就加入。
尤其是,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发誓不再写一个字了。那段时间,我一见到字就恶心。就像喝了毒药一样。头晕目眩,两腿发软。我确实也喝过用文字做成的毒药,实在不想回忆那种味道。
那一年我还很小很小,只记得我身边的大人都像巨人一样,他们的大脚轻轻一踩土地,扬起的灰尘可以扑我一脸。然后村子里闹了虫灾,到处都是虫尸在日头底下腐烂的味道。村里人给我的口粮越来越少,有几次我不得不偷着炸了几只肥大的虫儿打牙祭。我记得那一年村子来了许多陌生人,大部分都是来了又走了,以至于他们的脸,我一张也记不住。所以今天,在我身边的同事,说不定就在那个时候见过面呢。
不过有一天,一个自称对我很好的人,要带我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学写字。那个人其实我之前从未见过,或许只见过一两面吧,我的记忆一直不太好。我只知道那个人始终挤着一张笑脸。看久了也并没有多少不自然。因为之前我从来没看过大人的脸,我只看过他们的脚。我喜欢一个把趾甲涂成玫瑰色的大人的脚。但是,这个“好人”,我可以看到她的脸,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看到的。
去先生家要走很远的路,好人用一口麻袋装着我放在小木车里推着走。麻袋外面时不时的有飞虫撞到我,然后扑地一下飞走了。好人嘴里一直念着咒语。据说可以日行千里。可是我感觉相当的漫长,一路颠得我骨头都酥了,最后我在那咒语的的催眠下快要睡着了。突然咣当一声,车子停下了。
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风度翩翩的老者,刚一见到我,就伸出湿漉漉的舌头在我额头上舔了一下,小声说道“好味道,孺子可教也”。先生用干柴般的双手把我拽过来。就像在泥土里挖出一只大冬瓜。先生说,他有108种教我的方法。他还说,文字,是神赠给人的礼物。
不过那时候,我连人是个什么东西,都还不清楚。
接下来的十年,我一直帮先生研墨,起初我很喜欢,时间过的也很快,我有时候会偷偷喝一点墨,那墨据说是用十几味香料熬成的,最少要熬七七四十九天,虽然我喝的时候,怎么咂摸也感觉不出香料的味道。但是每天偷喝墨水,成了我这些年唯一的娱乐活动。直到我的身子莫名其妙地长大,骨骼一天天硬生生地顶着我的皮肤,顶得我胃里发痒。
先生会蘸着这些墨写成很多符,有太平符,济世符,延年符,以及其余百十来种等等,每道符文都用上好的湖绸挽成结,挂在帘外,迎风招摇。每写成一道,先生会招待很多达官贵人,每当先生搁笔时,我的耳中便会自动想起隆隆的车马声,震透脑髓。
随着车马声而来的,是一个个锦衣玉袍,鹤发童颜的老神仙,谈笑声响彻九天。他们会绕着一只青铜巨鼎跳舞,口中吐出各种字符,扔进巨鼎里咕嘟嘟的煮。巨鼎里还有什么我不知道,只是我偷尝了一小口,马上就恶心反胃到把十年前的吃食都快要吐光了。
那时候起,我就在想,文字是不是就是把香的东西变臭的一种工具。
老神仙们口中吐出的文字,粘在什么东西上都可以吃。一般的有牛眼珠,羊舌头,猪耳朵,贵的有金元宝,玉如意,琉璃瓦,一不小心粘在对方身上,亦可以把对方身上的肉剜下来,被割的一方反而呵呵大笑。也正因此,用湿漉漉的舌头舔对方,在老神仙中是相当风雅的打招呼方式。
但是那鼎里的味道实在恶心。喝了那一口之后,我开始思念儿时的肥虫肉。先生家里虫并不多,至少我一只也没有逮到。
后来有一天,一个趾甲也是玫瑰色的,衣着华丽无比的陌生人来到先生的家,先生跪在他的脚前,很长时间,像我当年盯着喜欢的那只叫一样,完全忽略了时间的流逝。我一直不知道先生也可以跪这么长的时间。半天后,那只玫瑰色的脚发出细细的声音,像母虫子在春天摩擦翅膀招引异性。
母虫子要发芽了。
丞相病了,大病,头风十日不能止。特来请老神仙过去看看。
先生目光呆滞,轻轻吐出了一个“诺”字。额头上满是晶莹的汗珠。玫瑰色走了以后,他不再要我研墨了,自己一直用墨水抄着经,一句话也不说。
于是,我忽然变得好闲。以及我这才刚刚发现,自己也像发芽了一样,长得和过去全然不一样了。我都快不认得自己了。
那经是西方极乐世界,无上妙法,大乘正宗,有人用九千九百日夜,跨越大漠,以及须弥山王,用大象驮来的。先生发现自己怎么也抄不完。先生叫我用玉石研成上等好墨,青如碧,赤如血。依然写不完。
后来,先生搁下笔,去了丞相那里。去的时候没有人送。他走的时候,带了一把开了刃的足金尖刀,可以直刺人的头颅,不见滴血落下。
先生的家里,只剩我一个人,我用先生的笔写经,贴在金元宝上,元宝瞬间腐臭,贴在玉如意上,如意顿时糜烂。可是我花了十年的时间,把自己整得完全不像自己,来这里研墨。我不想就这么走出去吧。
门外车马的声音见见密集起来,我还听到刀锋与刀锋摩擦的声音,我把文字都摘下来,烧掉、强忍着恶臭埋掉。还剩一潭墨水。黑乎乎的。情急之下我憋住一口气,跳进去,把自己染黑。然后没等我反应,带甲兵士就如黄蜂般涌进来。我不敢动,一个士兵看见了一坨黑色,用刀把子捅一捅,正好捅到我那硬邦邦的发了芽的骨头。
老东西的书。
另一个也拿刀把子捅了一下。
还挺厚的。
拿黑皮囊装的,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青囊经吧。
其中一个人嘟嘟道。
值钱不?
大家异口同声地问他。
然后没人说话。很多脚步声。敲锣打鼓的声音,所有人都在聚精会神看着远方,一个肥硕的影子,和无数眉飞色舞的人。我跳起来,翻墙逃走,到人少的地方。吃新鲜的果子,用腐烂的果子,熬成墨水,蘸着墨水写字。
可是果子依然会腐烂。所以我依然讨厌文字。在骡马市上,卖马的给我写了一章名契,叫我去当马童。走在半路我差点被臭晕。就把它撕了。我还是会去人少的地方,吃新鲜的果子,用腐烂的果子,熬成墨水,蘸着墨水写字。
后来我发现了简书。这里有许多果子,有许多黑色的皮囊,硬邦邦的骨头。我问,这里可以写字吗?没人回答。
但是我喜欢在人少的地方,蘸着墨水,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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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尝试在简书这种平台写东西,目前还没有同伴,也没有什么目标。换了城市,又换了电脑,之前写过的东西都不在了,而且我也想重新开始。所以就先编了这么个乱七八糟的故事,算是一个简单的开场白。欢迎向我约稿,各种题材不限,除了我实在写不出来的,都可以。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