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记录下这个故事。
我是在一个天朗气清的秋日遇到这对中年夫妻的。男人约莫四十出头,本是一个男人最意气风发的年龄,女人比男人小上几岁,眼眶红红的,不停地抹着眼泪。
他们是这个故事的主角的父母。那个男孩94年出生的,是他们唯一的孩子,和一个94年的姑娘结了婚,有一个一岁多的小女儿。男孩晚上和同事喝了酒,喝得很多,喝完之后载着同事,在一个十字路口撞上了大货车,当场就双双故去了。
中年妇人哭着说,他们孩子投保过死亡险,希望保险公司能够赔点钱。孩子的同事也去世了,同事家属要他们赔钱,一直在打官司。和孩子相撞的那个司机,因为他们孩子是醉酒,事故双方同等责任,所以司机和对方的保险公司也不愿意赔他们钱。孩子的小闺女才20个月,以后还要靠他们抚养。他们收入微薄,连小孙女都养不起了。
然而,相信懂法律的人都知道的,醉酒驾车是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所以他们去了保险公司一次又一次,年轻的媳妇抱着襁褓中的小孙女,也去了一次又一次,保险公司始终不愿意赔偿。
不知道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如果泉下有知,看到痛失爱子伤心欲绝同时身负债务抚养幼孙的父母、看到二十出头便守寡的妻子与自幼丧父的女儿,会是什么感觉。
你若作死,何苦在离世之前还给父母娇妻幼女惹上一身债务;你若作死,何苦作到让父母妻儿都无任何救济之道……可怜,亦可恨。
“孩子太不懂事了。”中年男子哽咽地说。
这个男孩的人生,大概是我认为所见过的最失败的。
太史公曰,“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个男孩的去世,除了给我们留下深刻的教训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意义。就算是自杀,也是对自己人生的支配,而他不是,他死于一个意外,一个本可避免的意外,如果他没有喝酒,情况就可能不一样。他不但放纵自己死于一个意外,还带着同事一起走向了死亡。也就是说,不但不顾父母妻儿去作死,还带着别人一起作死。
我相信这个男孩子,一定没想到会作死成功,可是,他成功了。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大学生追求诗和远方的故事。这位学生大一便辍学,游历了不少名山大川。而这位学生家境贫寒,游历名山大川的这些钱,来自父母和兄弟姐妹节衣缩食给他的上大学的费用。
你可以选择不努力,你可以放弃自己的人生,但你不能将痛苦转嫁给你身边的人。
在应该谨慎的时刻选择了放纵,在应该苟且的时候选择了诗和远方。
少年,不够自律的你们,生生把一手好牌打输的一踏糊涂。幸福源于自律,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