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族罪”和“妖言令”都是汉朝保留的秦朝制定的法律中的罪名。“三族罪”在秦文公时期被正式定为刑罚。《史记·秦本纪》记载:“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三族”指的是父母、兄弟、妻子的族人,也就是父族、母族、妻族。刘邦灭秦后,为笼络民心,由萧何定律,“除叁夷连坐之罪”,但这时并没有完全废除。秦始皇时期,一些人议论时政,对秦朝的稳定带来很大的影响,丞相李斯向秦皇帝进言,对在社会上议论时政和传播流言的人要进行处罚,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这就是后世所讲的“妖言令”。
吕后虽然给惠帝刘盈找了别人孩子说是惠帝的孩子,并立为太子,惠帝去世后,这个太子也即了皇帝位,史称前少帝,但《史记》《汉书》等汉代史料均未记载这位前少帝的名字,因为这个孩子本不是刘家的人。《资治通鉴》把刘盈去世后、刘恒即位前的这八年,记为汉高后元年至汉高后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