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的傍晚,南方小城无边无际的雨雾中,公车车窗外忽闪而过的昏黄路灯灯光,像一个温柔的茧,包裹着路边一幢幢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建筑。而道路上的天像无底洞,无尽蔓延至远方。坐在车上,望着窗外,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在我脑海深处埋着的人,准确的说是高中毕业前,用半强迫的方式将其归入麾下的某位小弟。他的出现,就像是在我平澹无奇的光阴中撒下的花火,无论何时回忆起都会盛放成最美的姿态。
当时,流行日剧“一吻定情”,柏原崇那满满胶原蛋白却又禁欲的脸蛋,那双熠熠生辉的桃花眼,愣是将我迷得五迷三道,如痴如醉的。而帅小弟,比我低一个年级,长得又恰到好处,一米八几的身高,奔跑在夕阳下的篮球场上,干净利落的身手,乌黑的短发衬着汗水濡湿的白皙帅气的脸庞透着年轻气盛,张扬得如同天边那道晚霞,至此我眼中再无他人。我的教室在四楼,正对着篮球场的方向,恰巧,我的桌椅位置就靠着窗边,趴在窗边眸光追随那个身影,成了我每周五晚自习开始前必进行的“神圣仪式”。
直到某日,这份欲说还休的情感终于在目睹帅小弟教学楼下与某位娇小玲珑的学妹谈笑风生,小虎牙一闪一闪之后蹦出了胸膛,难得啊,百世一人,打着灯笼都寻不着哇。于是,在三五好友的怂恿下,我掐灭了心头萦绕不止的怯意,要付之行动了。第二天,下了晚自习,月黑风高,姑娘我甩着齐耳的短发,穿着宽大的校服,脚上拖着一双像极了斑点狗,只不过黑斑太大,勉强还能看出些许白点点的球鞋,“埋伏”在学校步道旁的棕榈树后,眼睛瞟到那高挑的身影靠近后,在“偶然邂逅”的烂情节衬托下,高昂着我高贵的头颅,直接吓唬道“做我弟弟!”却在漫长的三分钟停顿后得到一句“我有姐姐。”在帅小弟莫名的注视下我铩羽而归。尤瑟纳尔说过: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这句话刻薄又精准,那一刻,我真真为自己的鲁莽后悔了,无论如何,我也得守住我仅剩的那点儿“肮脏”。但,老天爷或许打盹去了,直接忽略了我这卑微的祈愿。第二天,因为前晚失眠而迟到,在低头猛冲向教室楼梯口的瞬间,我碰到了同样迟到的帅小弟。尴尬、难堪!我的大脑当机了一分零八秒后,终于运转起来,直接指挥我的四肢,步履蹒跚地冲回了教室。之后,我就像躲弼马温似的,绕远路从教学楼的另外一个楼梯口上下楼,因为我不敢抱幻想,他那晚没看清我的脸。
驹窗电逝,来到了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考学的压力和对未来的憧憬,让之前的荒谬变得不再重要。或许是不想留下遗憾,我鼓起了勇气,以关心学弟学习为名,写了封冗长的信,托着好几层关系,送进了帅小弟的课桌抽屉里。不抱任何希望,但,却出乎意料地收到了他的亲笔回信。林林总总,一来二去,他名正言顺地成了我“弟弟”。再之后的几年,上了大学,仍然默默地继续着这样的喜欢,仍然书信往来,却从没捅破过那层窗户纸。再后来,我开始了我真正的初恋,慢慢地这段情感历程就埋入了时间的尘埃中。
喜欢是淡淡的爱,就像清粥小菜,偶尔吃能去掉生活中的腻乏,却无法给予太多能量和动力。而暗恋,一次偶然的相遇就可以将对方记下,任由对方在心中不停地扑棱,无伤大雅。我允许这样的情感在心底潜伏,不时拿出来晒晒太阳,但决不允许它主宰我的生活。现在,暗恋的日子已经远离我,远离得我快记不得它本来的面目。只是,偶尔从从前的日记中,窥探当时自己“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暗自发笑,我明了当时自认为聪明的举动,早已让人识穿,仍愿迁就我罢了,我感激他。去年的某天,他来了一个电话,说是要来我所在的城市开会,想跟我见上一面。我们约在了江边的咖啡馆,他笑话我还有这样的情调。彼此询问着近况和打算,知道他即将结婚了。他说回想当年,居然在认识我三年之后才知道我从第一封信开始的署名从不是我的真名,我与他其实不同姓。我挠了挠头,嘿嘿地笑了,很多事情其实他不知道,也不必知道了。咖啡馆窗外的夕阳的余光拢在他的脸上,一如我记忆中的那样,青春张扬,虎牙一闪一闪。我心中缓缓流淌着一种温暖的情愫,无关暗恋,无关痛痒。我的年龄大到不允许自己再装懵懂,毕竟,假如我还有什么无辜的眼神之类的,只是眼睛进了沙子,不眨不行而已。
谁的青春没有一点儿沙?回到最初,才发现自己多么无暇。要幸福啊,你是我最初的信仰。
光阴无迹,回忆远去,淡如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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