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和大家讨论一下:为何古时候表兄妹之间结婚,很少会生出智障儿来?
我们应该都看过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故事最后是令人感到惋惜和悲伤的。但是就算他们最终能够成功走到一起,按照现在的研究来讲也是不适合的。因为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就是表兄妹关系,如果两个人成家就属于近亲结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直系血统和三代或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亲戚是不能够成婚的,因为双方是有相同或者相关联基因的,如果结婚,会对后代造成生理健康影响。据相关专家研究结果指出:近亲结婚的后代患隐性遗传病的概率比非近亲结婚的后代要高100多倍,这明显违反了国家“少生、优生”的政策。
在20年前,我国也有过因近亲结婚而导致生出脑瘫儿或者先天性心脏病子女的案例。不过另人奇怪的是,这样的情况多发生在近代,而在中国古代,男女之间的联姻并没有现在规定如此严格,近亲结婚的情况很多,可是却很少听说有生出智障儿的先例,这是为什么呢?经过研究总结,我觉得原因的发展过程应该是这样:
首先,因传统观念不同,导致堂、表亲区别对待。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古时候人们认为后代子女的基因、秉性都是由父亲决定,是一脉相承的,有句俗话叫:虎父无犬子就是这个意思。因此古人觉得同姓的本家人之间流的血都是相同的,我们常说五百年前是一家,也是这个原因。所以他们会严格禁止相同姓氏的男女结婚,而对于异姓表兄妹之间的感情,则都认为两人本是亲戚关系,如今又可成为夫妻关系,这是“亲上加亲”的大好事,可以为家族增添家丁,扩张势力,何乐而不为?
其次,古代的男人因为地位比较高贵,可以纳很多妾,因此后代的血脉根本说不清到底是不是纯正的,这样看来“中大奖”的机率就会增加。我们都知道在国外也有近亲结婚的案例,但是他们的后代并不是先天性严重疾病,而只是一些身高、体型方面的缺陷,最常见的就是矮子。
这样看来,我国历史上因妻妾不同而生出不同健康程度的子女也是很正常的。虽然配偶都可能有表亲关系,但是A生出的孩子有问题,不代表B就一定也有问题。而古时候又不会有人去特意记载谁家生出痴儿痴女若干名之类的统计记录,因此我们才常觉得古人表亲之间联姻,生出智障儿的情况比较少。
第三,古代的医疗手段比较落后,就算是大户人家无非也就是请一位有丰富经验的接生婆,再配上一位医术比较高明的郎中。这样的配置并不能保证女人在生产过程中不出现滑胎、流产之类的情况。所以懂得规矩的接生婆和郎中如果发现主子生出来的孩子身体方面有缺陷,很有可能就直接给处理掉,而亲生母亲也许只能得到一个“孩子不幸夭折”的噩耗,甚至根本不能亲眼看到自己的孩子,这样一来智障儿自然就比较少见了。
写到这里,不得不多说一句:古时候的女性地位较低,几乎就是男人传宗接代的工具,想到有时候为了得到血统纯正的后代而不得不杀掉先天缺陷的子女时,生母竟然没有半点儿挽救的权利,真是可悲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