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和鱼眼睛

最近从家人口中听说,去年二嫁的大表姐生活得不怎么好。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大表姐的第一段婚姻是自己争取来的。当时年方十九的她,在家里的骄纵下享受着尽情尽兴的青春年华,不知贫苦和忧愁为何物。一次在朋友的婚宴上,遇到了第一任老公。怎么说呢,家穷人丑,一样的不谙世事,但对她唯命是从。恋爱两年不到,很自然地谈婚论嫁。

我姑父曾竭力反对,排除家庭条件不谈,还对那男孩子的父母在村里是有名地好吃懒做耿耿于怀。为了争取姑父的同意,男方做了一件当时看来很浪漫,如今看来很幼稚的事情。他躺在自己床上不吃不喝三天,让身边的人把消息都散播出去,不少热心的老乡立刻找到姑父和表姐,苦口婆心,从中斡旋。年轻的表姐大为感动,跑到他床前声泪俱下,一再发誓此生非他不嫁。

如果电视剧拍到这里,已经是一个美满的结局。可惜现实中,往往真正的生活都是从婚后才开始。起初两人在镇上做点小生意,过得一团和气。随着小孩的出生,开销的骤增,他们面临和村里大多年轻人一样的选择:女人留在家里带孩子,男人外出打工。这一去就是十年。表姐一心一意放在孩子身上,任凭走形的身材、爬上脸庞的皱纹和雀斑。男人寄回家的钱越来越少,借口越来越多。十年的他乡磨砺,早已不是曾经的款款少年。后来从一起打工的老乡口中得知,男人其实这些年赚了不少,只是花天酒地,和当地两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夜夜笙歌,所剩无几。

表姐一惊非同小可,她一直觉得自己是骄傲的公主,他是苦心经营才吃上天鹅的癞蛤蟆。于是盛气凌人的杀过去兴师问罪,一哭二闹三上吊,拿离婚相要挟。她只是气急败坏的口无遮拦,岂料男人就势下坡,满口同意。这次轮到表姐回家后三天不吃不喝,啼哭不休。因为十年的家庭主妇,早已让她散失了挣钱的能力。总总担忧,逼迫她忍痛割爱,把孩子交给了男人。小孩离开家门时母子二人生离死别般地十里相送,惹得当地人无一不心酸落泪。

那时已是十月,立秋不久。每天满面愁容、无所事事的表姐遭到了娘家弟媳的百般奚落和嫌弃。姑妈暗地里抹了不少泪,却不敢怒也不敢言。左右街坊和亲戚都来劝她说:趁年轻快找个人再嫁了吧。并热心地提供种种资源。骨子里的不自信,和呆在家里的种种煎熬,已容不得她做过多的选择,负气便把自己交给了一个见了一次面的老男人。

结婚那天下了很大的雨,她弟媳说二嫁的女人不吉利,坚决不让在自家摆酒席。看到三三两两的人搀扶着表姐从隔壁二叔家昏暗的房间走出时,我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和困惑。

在这个到处鼓吹女人就是奢侈品的时代,依然有男人不加珍惜的暴殄天物。这其中当然有男人的不负责任,何尝没有女人的过度消耗。消耗自己的青春,消耗自己的骄傲,消耗自以为是的深情。如果表姐在最初能有一星半点危机意识,在婚后能有新时代女性的自我意识,不要放任容颜老去,谋生技能荒疏,怎么会到今天这样身不由己的田地呢。

从民国初期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就一直在各种形式争取男女平等。如今女人的地位已经质的上升,但是大部分女性的思想却没有与时俱进。君不见,但凡一个电影、电视剧亦或文学作品塑造出一个好男人形象,所有的微博便一片沦陷的歌颂艳羡,什么“百年修得李大仁,千年修得王小贱,亿年修得何以琛……"却忽略了他们所钟爱的女人也同样出类拔萃,各有特质。中国有句老话:一个萝卜一个坑,什么锅配什么勺。且不论它的褒贬,起码它说明了平等。钱钟书先生深情的对杨绛先生表白的那段:遇见你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与你结婚后,我从未觉得后悔。广为流传,引为美谈。很多女人便开始对身边的男人吹毛求疵,威逼其依葫芦画瓢地表白和效仿。却恬不知耻地忽略了,钱的深情,之于杨绛,止于杨绛。首先因为她是杨绛,其次还是因为她是杨绛。沈从文大师说: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那个人,是张兆和。不是甲乙丙丁,也不是天天在家里怨天怨地,欲求不满的某某某。

如果好的爱情是小说,那么好的婚姻就是哲学。它复杂的多,高深的多,需要更多的理论知识。前者仰仗感性,后者依赖理性。享受爱情,经营婚姻。经营二字,才是婚姻的关键。许多失败的婚姻,大部分源于角色的无从转变。以为曾经被捧为骄傲的公主,一辈子都要仰着高傲的头颅。男人在婚礼上说了此生你是唯一,女人便可以心安理得的托付终身,从此丢失了自我意识。一旦哪天爱情消耗殆尽,婚姻走到尽头,还在哭着喊着自己的付出,男人的负心。如果一个女人是块珍宝,哪个男人舍得随便丢弃?如果一个女人足够自信自立,又何必在乎男人的离去?当然婚姻中难免磕磕绊绊,导致剧落散场的因素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守得初心,方得始终。这个初心是你要成为怎样的人,过上怎样的生活,而不是依附于人。

贾宝玉也说:‘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得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怎样在婚姻中维持珍珠的光彩,避免成为鱼眼睛的结局,是我们一生的功课了。

                                              ——写于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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