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把事情做完更重要?还是责任区分更重要?这是我第二次这样发问了。
从上周六开始,就开始跟进外国人住宿的事宜。因为我需要他有一个长期居住的地方用于开具临住登记表,这件事很关键,必须用到这张表才可以申请居留许可,而且必须在他入境后30天完成,不然他就会被遣返。说是30天,但是留给我办事的时间只有20天不到,且已经过去一周,再加上一个清明假期,只剩下十天。 租房是由行政跟进,我与其做对接,可是我不得不说这负责人是有多不上心,还是根本不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从来不提前准备资料,都是到了现场公寓方说需要什么才临时要,办入住的护照照片也是,签合同需要准备营业执照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也是。 合同周日取回一直没对应,不知情的我直接通知外国人周一把护照给到前台,晚上取回,尴尬的是因为合同没签好办理不了,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个原委。
就因为行政没有准备齐资料,所以告诉我要节后才能办。这肯定不行,我就开始想办法找可以用到的资料。这时上级说:你们这是在干嘛?不觉得做的有点多余吗?这本来就是行政自己的事情,他们不会自己去跟进吗?搞得好像是你在求她办事一样明明是她自己的工作,为什么你要帮她跟进?我只是要一个结果,过程中间自己去解决。你们这样开一次口,到最后就全部变成你们色的工作了。就算她办不成,那就发邮件反馈呀,说明什么原因,让领导们知道,不要什么都是我们人力资源部去对应,到最后什么责任都要人力资源去承担。
当时内心五味扎陈。虽然说的有道理,但我觉得应该就事论事,一个公司分部门本身是为了更好的做事,可如果因为分了部门之后反而使得事情完成更加不顺利,那就该思考其正确和意义性了。
这个事是该行政去办理,但作为后续事宜跟进的人力资源部其实也应该一起去完成,因为没有前工序,后工序就是没办法完成。而且,对方的工作态度和能力,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反求诸己永远比改变他人来的快。如果我可以快速找到资料,我给他就好了。难道是想在局面搞得很僵之后,充当救世主的角色扭转乾坤吗?
也是我也过于偏激,但我真的不明白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