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萨)
1
我爱小黑,它让我体会到了被信任的感觉。过了年,我要回城了,它和花麟、蹦蹦一起送我到车站。我们等车,我抓紧时间喂狗、拍照。农村狗的命运说不清。
不论我对它们多么好,给它们多少吃的,它们不会跟着我去城里的,因为农村是它们的家。
我当然明白带不走它们,也喜欢带不走的忠诚的狗,所以不会上了车还逗它们上来,只是在上车前和它们道别。
我真的很害怕,怕我这一走,就再也见不到它们了。我在车上,看着它们缓缓转身,离去。
我也爱小黑生的那两只小狗,它们的额上有白色菱形斑纹。我抱过幼小的它们,于是再见到被留下的小黑狗时,总觉得有种说不出的亲切。
就像小时候见过的远亲,长大后再见到我时,总是这么说:“哇,都长这么高了!”
我明白他们的感受了。亲人一样的小黑的孩子,曾经在我的巴掌里,那么小,几个月不见,体型就和小黑差不多大了。虽然小黑因为后天因素长得不大,但它的那个孩子后来长得很好,有修长的腿。
不过,说那只名叫黑萨的小黑的后代在三四个月就和小黑的体型差不多大时,小黑已经走了一个或者两个月了。我只能凭印象说,它们差不多大。
我在城里得知了小黑的死。据说防疫部门去农村给狗打疫苗,小黑不肯被人碰,那些人就用狗夹子去捉。结果小黑一溜,狗夹子夹肚子上了,当场把它夹死。
不论这是编造的理由还是真实的意外,小黑终究是死了。它不会再在大白天在我面前摇尾巴,我若想见它,只能去梦里见。
有时候我会发现,我对于死亡是麻木的,只有偶然想起来谁再也不能出现在我的面前时,会有点伤感。大不了,刚得知很亲密的狗离开我时,我会一个人默默地哭一会,能憋住不哭就尽量不哭,也不在人前哭。
小黑死的那时,因为心理上一直很压抑,我还是容易哭的。我把房门关起来,边写文章边哭,出房间前把眼泪擦干净,尽量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当我得知小黑过年前生的那胎中的小黑狗被留了下来时,真的很高兴。它是小黑的血脉。于是,我盼着劳动节的假期,盼着那天回去看那只小黑狗。它是小黑留下的,最珍贵的遗产。
我在放假前特意省下几片熟牛肉带回去。我把它们藏起来,因为被大人知道,他们又该数落我了,说我把人都吃不到的东西喂狗。可是,我就是对狗儿有私心,本来是我的食物,我舍不得吃要让给它们,我愿意我吃不到,让它们吃,这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错误。我做不了圣母,我要做的无非是守护我所偏爱的。
早已迫不及待地想要见见那只叫黑萨的,小黑的后代。
现在离那次初见已经好几年了,黑萨也早已不在,我们在一起不过几次,可是我还是记得它,记得它从巴掌大长到一条威风的大狗。
我记得它第一次见我时当我是入侵者,一个劲地冲我叫着。那时它还是稚嫩的小狗,跟在两个姐姐身后学看门,不过见姐姐们对我亲,它也就安稳了。
农村的小狗能从大狗那儿学到很多东西。城里的狗有主人教它们握手作揖摇尾乞食,农村的狗有大狗和自然教它们生存看家打架勇猛,还有去抓各种小动物——比如虫子什么的——充饥,体型大的狗在夏天还能自己刨个土坑避暑。
黑萨知道我是自己人,又吃到了肉,尾巴使劲摇着,一双黑眼睛盯着我的手。我后悔没有多省点肉给它。
我去看了它出生的地方。小黑已经不在了。它把信任给了我,然后就不在了。
但是家里的三条狗,都是它的遗产。我希望这个家族能繁衍下去。
2
蹦蹦的春天来了。不过说它的春天来了是不准确的,或许它的春天确实来了,但它没有对第二条公狗有过对曾经那只标准大黄的喜欢。
喜欢它的仍是一只黄狗,就是猫咪花龙那家过年前抱的狗,那时它也就不过十个月,它喜欢大它一岁多的蹦蹦。
就像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喜欢上一个少妇那样,不过,对狗来说,这无所谓。它敢于表达自己的喜欢。
这年头,狗也早熟。
大概蹦蹦发情了,所以很自然地,它接受了那个对它吐着舌头笑呵呵的少年。
我并不是个新时代的好孩子,对于动物的这种事,我总是很淡定地去看看。
以前我不知道一只动物为什么要压着另一只动物,所以总是英雄一般将上面的动物赶走,以为自己拯救了下面那只动物;后来我只看看,不说话。
我躲在屋后,探出了头,看见一只黄狗正在努力骑上一只棕色的狗。
其实那个小少年可以长得更高,它却是那么急,所以蹦蹦也只能将就一下了。
那个时候的我,知道它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却不知道更多的细节和原理。现在的我一样不了解,不过我知道了,碰一下是不会怀孕的。
小少年努力了半天还是不行,然后,少妇转过头来,看见了我。
我不会脸红,不代表它们不会。
我破坏了它们的好事。
别说我猥琐,我从小就很好奇,从闹鬼事件到个人隐私,都很好奇。越是不知道的事情,我越要看,所以经常点开大家告诫不能看的网站,然后被里面的女鬼或者其它什么恐怖的东西整到。
幸好现在我淡定多了——当我在农村写作业,抬头看见一只公鸡骑上一只母鸡时,我能淡然地低下头,听着鸡叫声,继续写作业。
很多人认为制止小孩子学坏很难,其实只要让我这样的小孩子见怪不怪了,也不会多想进一步了解什么的。
破坏了两只狗的好事后,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冲蹦蹦招招手。蹦蹦见眼下没戏了,听话地一颠一颠跑过来。它的小少年和我关系也不错,并不介意我的存在,跟着蹦蹦一颠一颠跑了过来。
有时候我还真是煞风景。
3
如果把狗当作一个人类民族,把动物当作人类这样的大种群,那么狗这个民族就像热情的在大雪中赤膊的汉子一样。它们热了就吐舌头,看上去笑呵呵的。有些狗高兴起来还会冲人大喝,没经验的人会被这一喝吓懵。
不过,田园犬在狗中还算是内向的。萨摩想要友好地扑倒每个路人;吉娃娃想冲每个跟它们打招呼的陌生人叫;德牧一出,自然给人一种威慑;京巴到街上遛一圈,身后常跟着比较悠闲的人。
可是田园犬一出,中国人该退避三舍了。
田园犬身后不一定跟着被某些城里人称作“土”的让他们回避的憨厚的农民,但绝不是一个拿着板砖的城管;田园犬看着不太说话,没有德牧的霸气,可是它就是让中国人害怕。
中国人是怎么了?
这就好比,人怕狼,你遛狼时硬说你在遛狗,他们会凑过来图新鲜,道:“这狗真像狼。”你要老实说你在遛狼,他们跑得比黄羊还快,哪怕你的狼友好地蹭着你。
如果我带大黄狗上街,硬说它是秋田,把那些认为它是土狗的人说成外行,便不会有那么多躲躲闪闪的人;如果我说它是“秋天抱来的田园犬”,人们就会像见了狼一样,颠得老远。
真该庆幸,现在还活着的,我认得的田园犬们,大多在农村。我们那边的农村人不歧视田园犬,也不歧视串串,他们认的是看门狗,而不是田园犬不田园犬。
(别人家新抱养的小狗)
城市哪里发达了,不过是养了一大帮势力眼,少部分农牧民而已。真希望淳朴的农牧民可以多些。
犬种是个问题,还有个问题是人的生命观。农村是没有太严重的犬种歧视,但无论在哪儿,很多人都不把狗当命看,车开得跟赶着投胎似的,宁愿错压一犬,也不要迟一秒投胎。结果,他们的车上得多载一狗的灵魂,一起投胎去。
农村被车撞死的狗的数量,和被偷走或者毒死的狗的数量不相上下。前者是赶着投胎一般的驾驶员对生命的藐视,后者是凑冥币的钱财追逐者对像我这样的人的挑衅和烧杀抢掠的前奏。
我真是害怕,害怕小黑留下的无价遗产会轻而易举地不见了。
事实上,小黑的家族在五年后确实在程田村消逝不见。只要五年而已。
就说花麟、蹦蹦和黑萨:蹦蹦因为经常偷吃东西而被送走;黑萨被偷狗人毒过一次,大妈硬是救活了它,可它后来还是被偷了;花麟在农村狗中算是长寿的,它一辈子生过多窝小狗,可惜还是没能保住小黑的血统。它幸运地活到了中老年,不幸地得了田园犬少有的皮肤病;它又是幸运的,能死在家里。
某次我回去,大妈说,黑萨被偷狗的下了毒,还好它回来了。它不吃不喝,她就给它灌水,把毒稀释掉,后来黑萨慢慢地又活蹦乱跳起来。黑萨被毒倒的第二天,不知是巧合还是早有预谋,有人上门收狗,被大妈轰走了。
那收狗的说不定就是下毒的,他知道大妈家有条奄奄一息的大狗。
其实,我重视起了农村狗后,家里人几乎不卖狗了。以前他们如果有不想要的大狗也会卖掉,但现在不会了。或许也是因为好狗越来越难找了吧,现在有两只狗,长得都很好,活得很成功。(此文在完结修改时,其中一只狗已经离去。)
至于花麟,大妈跟我说过这样的故事:某天收狗人到家门口,那时花麟怀孕,有点胖。收狗人想要花麟,大妈问:“它值多少钱?”花麟本身花花的,脸有点丑,收狗人就说:“五块。”大妈手一摆:“去去去,不卖!”
丑也是一种美。
不管我怎么描述小黑家族的鼎盛,它现在,在程田村,就是消失了的。
真是让人欲哭无泪。
4
我不想太伤感,所以,还得回到黑萨年幼那时。
黑萨有黑背白肚,前肢的下半部分是白色的,看上去像穿了靴子。
我要去前头的爷爷家吃饭,花麟和蹦蹦也都跟着大人去了,它却独自留在后头。我非要抱它过去,一直抱到爷爷家屋后。它挣扎一番后,掉在地上,然后一溜烟跑回去了。
我没有追它,心灰意冷地去厅堂吃饭。过了一会,它居然不请自来,见两个姐姐在桌子下等着上面扔骨头下来,也伸着舌头,乐呵呵地凑过来了。
我偏爱黑萨,可我不能表现出来。我在心里默默地偏爱,因为它们都需要爱。爱黑萨多了,爱别的狗就少了。
花麟照顾黑萨——除了在桌子底下,它都会照顾黑萨。花麟是绝对不会忍让食物的,可它也总是最瘦的。其实从那时就可以猜测,它身上的体内的寄生虫很多,可那时的我偏偏想不到,只是觉得它怎么吃也瘦骨嶙峋。
大概,因为它的营养被寄生虫抢走了,它才要拼命抢食吧。我一直以为它太贪吃。后来它老了,抢不过新来的健壮的大狗了,越来越虚弱。
而我决定再度提起伤感的事。
我去找小黑了,带着我以为有用的符纸。
据说它的尸体被扔到了西边的河畔,我一路向西去。
我找不到小黑的。
我们不过相识一年。
去年今日,我关注了它们,第一次给小黑喂了火腿肠——那也许是小黑第一次吃到火腿肠。
世事无常。
路过奶奶的墓。奶奶在田里,石碑后有个土包。
小黑去找奶奶了。奶奶是老人,小黑是老狗。
我只是个野崽子,不知道老人们在想什么,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离开,要去哪儿。
那时的我,知道小黑不能复生,所以希望黑萨过得好,以此安慰不知道在哪儿的小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