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西安本地的新闻,说是在碑林区有一个家属院,最近总有人往下扔垃圾,甚至有人屎,大家没看错,就是屎,扔的楼下的车辆和地面,到处都是。后来小区物业就报警了,辖区警察就在楼下蹲守,用手机视频搜索扔垃圾的人。由于这垃圾主要在二号楼楼下,而二号楼旁边就是家属院外的一座高层楼,就有人给警察说,有可能这些垃圾粪便是高层的人扔的,于是警察就把手机摄像头主要对准了这座高层,进行捕捉。还好,正好就拍摄到了一个人往下面扔垃圾的视频。确定了楼层后,民警就到隔壁的高层去找视频里的男子,在25层,找到了那位扔垃圾的男子。该男子27岁,是商洛人,开始这货还不承认,直到民警给他展示了那段扔垃圾的视频后,他不得不承认,是他干的。由于自己租的房间马桶堵塞,他不想花钱修理,再加上平时不喜欢下楼扔垃圾,这货就连续二十天往楼下扔垃圾和粪便。由于没有造成大的伤害,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让其写了保证书,这事就这样了了。据说没过两天,这货就搬走了,估计没脸在这儿住吧。
前几天,重庆发生了一起坠楼事件,有一位武汉男子从楼上酒店公寓跳楼自杀,坠楼后,砸倒了两位花季少女,真的是花季少女,两位准备艺考的高三学生,听说其中一位属于失独后再生的女孩子,让人不仅憎恨那个自杀者,为何要伤害这两个无辜少女,让她们也不幸一起遇害。
这两件事情,虽然造成的后果不一样,第一件事情,幸好抓住了那个违法者,而且在这二十几天,也没有人受皮肉之苦。但第二件事情,就让人相当的痛心,本来那个自杀者,是应该遭到同情的,但他因为选择在闹市区夜晚八点跳楼,楼下车水马龙,人流如织,正好这两位花季少女经过楼下,不幸被砸中,造成三人一起死亡的特大悲剧。
虽然两件事情结果不同,但其实性质是一样的,都昭示了行为人的自私和道德败坏。虽然法律可以饶过,但人们对他们道德的谴责却不会停息,否则,一个不会灰溜溜的离开出租屋,一个虽然已下地狱,但其父母却不敢现身认尸。把这两件事情放一起讨论,不仅仅因为就是这两天发生的,而是听到这些事情,不免让人非常气氛,这个世界,垃圾人无时无刻都在我们周围,他们伤害着我们的环境,道德,法律,我们自己。
而造成这些的到底是什么呢?是家教?是素质?还是违法成本太低?
这才是我们要思考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