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必须获得平等的考量
到此为止,辛格说明了“感知痛苦”这道门槛的重大道德意义。这道门槛把动物纳入了道德的范围,明确地承认了动物的道德地位。对关心动物的人来说,接下来的问题是,道德要如何关注动物的利益?怎么做才符合道德的本质?辛格的答案是:“利益必须获得平等的考量”。这是他的动物伦理学的第二个核心主张,但是这个主张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先想想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人类的利益是满足口腹之欲,但一只猪的利益是不要被宰杀吃掉;面对这两种利益的冲突,道德会要求我们把这两种利益放在天平上公平地比较,不可以只顾人的利益,却不考虑猪的利益。不要忘记,猪的利益牵涉到生死,人的利益却只在满足口腹之欲,这两种利益孰轻孰重,请问你会如何在中间做衡量呢?
大家会开始抗议:为什么要把人的利益跟猪的利益放在平等的地位上比较?这时候辛格提醒我们,没办法,这是道德的本质要求啊!道德一定会要求平等看待所有相关对象的利益。如果做决定的时候不是中立无私的,而是偏袒我自己的利益,或者某个特殊的小圈子的利益,那就一定算不上是道德判断。我族中心主义、男性中心主义、白人中心主义,乃至于我们一直在谈的人类中心主义,都是有所偏袒的观点,因此它们都不能算是从道德出发、符合道德要求的观点。事实上,我们批判这类观点,正是因为它们违反了道德的基本要求,也就是没有平等地看待所有相关的个体。道德要求平等,这是道德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