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吃货的眼里,世界上的东西只有两种:一种是能吃的,一种是不能吃的。像龟这样的小动物,吃货看到它的时候,想到的是口感好、营养好,富含蛋白质、脂肪和矿物质,红烧、清蒸、炖汤都适合。
可是,在喜欢龟的人眼里,这是一条生命,是用来做宠物的。本月14日的时候,常熟市的朱女士报警,说自己一只养了20年的龟不见了。本来,她每天出门散步的时候,都把装龟的水桶提到单元楼的门口透气,散步回来再提龟回家。可那天回来的时候,发现龟不见了。
调看监控,发现有个男子把龟拿走了。几个小时之后,他们找到拿龟的男子,发现龟已经被烧成菜,装在盆子里了。最终,双方协商之后,朱女士获得700元赔偿。
花700元吃一只龟,对于男子来说真的太贵了。毕竟,龟在菜市场都有卖的,网上更是多。一只巴西龟,一斤的样子,网上也就40多元,3斤的也不到200元。该男子如果真的想吃龟,自己花一两百元,就能买一只大龟来吃。可如今,因为是偷的龟,不仅名誉坏了,还赔偿高达700元,然后还丢人了,这下酒菜吃着也不香了。
而对于朱女士来说,丢失了宠物龟,虽然获赔700元,其实也一点都不划算。毕竟养了20年,20年的喂养和照顾,还有彼此的陪伴,感情是非常深厚。尤其,龟还有长寿、镇宅、招财之类的寓意,许多人养龟是抱着非常虔诚的心情的。龟不见了,真的很伤心,哪里是700元可以弥补的呢?
所以说,偷人家的龟来吃,自己付出昂贵的成本,还害得人家伤心失望,说实话,这真的是一件“双输”的事情。
其实吧,龟又不贵,男子如果知道自己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估计是不会偷来吃的。但是,为什么生活里常有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发生呢?
大概是有些人认为偷的东西价值不高,主人丢了也不会报案,所以偷到了就是赚到了。或者说,他们觉得就算被主人发现,估计主人也不计较。
最近经常看到有大爷大妈去地里捡稻穗、玉米、土豆之类的,如果是在别人收割之后去捡掉地上的东西,就是一种值得赞扬的行为,毕竟掉地上也是浪费。可是有些大爷和大妈,在人家还没有收割的时候就去捡了,这就是明目张胆的“抢”了。
坦白说,地里捡的这些东西,事实上也不值钱 ,就和那只“龟”一样,在市场上很便宜。可是呢,对于主人来说,这些都是付出了时间和精力种养的,对主人来说,它们不是市场的定价可以衡量的。
所以,希望各位“吃货”能管好自己的嘴巴,记住吃人家的嘴软,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乱拿乱吃。毕竟人的名誉就如洁白的羽毛,一旦守不住底线,做了玷污羽毛的事情,一辈子都很难清除干净,就算把羽毛拔了,心里也会膈应的。任何人都不希望在年迈的时候,后悔自己年轻的时候没能管住嘴巴、偷吃了人家的东西吧?
最后,也希望每个养宠物的主人,都能看好自己的宠物,不要让它们无意中落入“吃货”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