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赵雷在湖南卫视唱了一曲《成都》,原本极为小众的民谣又热了起来。看演唱的电视画面,现场观众听得如痴如醉,有的甚至泪流满面,我有些不解,一度怀疑现场观众都是赵雷的四川老乡。
民谣里总是有城市,如同小说里的故事情节,用来寄托感情。民谣歌手似乎总是在流浪,像古时候的游吟诗人,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在不同的城市间逡巡游荡,在繁华浮躁中歌唱人生的旷野。每一座城市都是故乡,每一座城市也是他乡。每一个民谣歌手都有一座难以忘怀的城市,如果把所有民谣歌手关于城市的记忆做成合集,名字完全可以叫做《民谣里的中国》。
说起来惭愧,我对音乐很挑剔,换句实话,乐感迟钝,除去为数不多喜欢的歌,很难有其他歌曲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就算是响彻大街小巷人人传唱的金曲,我最多也只能记住几段旋律,转眼也就忘了。
这可能是个不好的习惯。相比歌曲的旋律,我更注重歌词。如果歌词打动了我,旋律究竟是怎么样的,我不在意。
说回到《成都》。其实,把歌词中的成都街头和玉林路换成别的任何城市和路名,并不影响这首歌的传唱。唱这首歌的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没去过成都。但这不影响他们从歌曲中想起自己朦胧美好的爱情。男孩想起自己皱巴巴的衣袖,那只温暖的手。女孩想起被恋人亲吻的额头,抬手摸,仿佛还带余温。年轻的爱情令人怦然心动却大多无疾而终,在这样的歌曲里,人们实际上是在歌唱自己曾经生活的城市,怀念留存心中的灵魂,在相同的音乐中留下各自的泪水。
一首打动人心的歌,实际上是个动人的故事。故事由歌曲中琐碎精准的场景化截面构成,歌手在自我情感隐忍不发的搭建中完成前一半,听歌的人被这些熟悉的场景激活情绪,回想起自己的过往经历,代入自己的故事和情绪,完成了另一半。他们共同合作,在传唱中流露出各自最真实的情感,在歌曲的帮助下击中自己的心房。
坦然讲,《成都》的歌词具有一种格外打动人心的力量,但奇怪的是,在我刚要沉浸其中时,本能地生出一种排斥感,就像匆忙赶路的旅人,即使再想回头张望,也只能徒劳地扭扭脖子,脚步依然不停歇向前追赶。
我很奇怪,自己的这种分裂感究竟来自何处。
在《成都》走红后,涌现出一大批改编版,民谣爱好者们沿用《成都》的旋律,把歌词内容替换修改成自己喜欢的城市或地方。在朋友圈里,我看到了母校的改编版本,为了证实自己的分裂感,我点开听了听。竟然瞬间感觉胸腔里有一种情绪拍案而起地喷涌迸发,毫无征兆,楼下的花丛里,花骨朵砰砰坠地,花儿就开了。
这没道理啊!我仰望着天空捶胸顿足。尽管翻唱版的姑娘温雨涵温婉动人极了,比我喜欢的陈乔恩还好看。尽管音色柔美空灵,像在浮云间掠过,比起王菲也就差了一点点。可是,跟原曲比,改编版的歌词还是略微有些生硬,只是替换了几个地点名,并没有呈现出太多校园里才有的画面和画面背后留白的故事。
这就相当尴尬了。一曲翻唱打碎了自己多年固守的选歌标准。好比面对专业催眠师,对方使尽了所有专业手段,我依然撑着沉重的双眼皮,眼珠子乌溜溜转。换了个学徒上来,刚说了句睡吧,我就昏迷过去。
或许,歌曲的用处并不是催眠,而是唤醒,是把形状奇异的钥匙,是阿里巴巴未曾用过的咒语,让我们从艰难时世中逃离片刻,摊开手,掌心有微弱的光。这种唤醒有时迟迟不来,有时又来得那么迅猛。扳机早已扣下,子弹不知所踪。抬眼四望,身体早已弹痕密布,如同筛网。民谣更是如此。
我好像有点理解了自己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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