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一个曾经在我的文学记忆里比较陌生的名字。相较于她,柳永,李煜,李清照,徐志摩等是我的诗歌朗读的常客。直到前几天我看了《朗读者》,才真正意义上知道了她的名字。
对于她的作品,曾经也有过耳闻,那就是一首改编于她的诗的歌—《我想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我自认为是是个高雅的人,对于此所谓低俗的东西嗤之以鼻。当然,现在我发现我错了,我也开始随波逐流起来。就像曾经那么讨厌仓央嘉措的《见与不见》,现在又是那么的喜欢。有人说,你对某个人有多少爱,就在某个时候就有多少恨。读书就是这样,只有经历了岁月的洗礼,我们才能会感同身受。
余秀华被称为“面瘫诗人”,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我不喜欢世人给以为干净,清纯的诗人贴上如此一个标签。我喜欢另一种称呼“她是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余秀华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给你》这首诗,是余秀华在《朗读者》栏目中读到的一首诗,她说,她要把它献给它喜欢过的人和某一天喜欢她的人。由于身体的缺陷,她曾经被嘲笑,曾经被鄙视,就像我们读到的丑小鸭与白天鹅那样的境地。她有鲜花和掌声,可是这鲜花与掌声是多少不是给她的才气的呢?上帝为你关闭了一扇门,同时又为她开启了一扇窗。无论美或者丑,我们都会经历爱与被爱,只是对于弱者,她们更多的是躲在某个角落里仰望着他们喜欢的那个男人或者女人。
喜欢从来都是一种朴素的情感,但是因为现实,我们不自觉的会给它加上各种五花八门的标签。诗中写到“遇见你以后,你不停的爱别人,一个接一个,我没有资格吃醋,只能一次次逃亡”。我想,当你内心植下一颗单恋的种子的时候,就应该能够想到这样的结果。她是知道的,所以才会说,“所以一直活着,是为等你年暮”。好多时候,我们总会寄希望于等待,寄希望于喜欢的那个人突生异端。时光催人老,等他老了,在外面飞的倦了,也许会停下来,也许会喜欢我。其实我们错了,等待只会使年轮增加一道裂痕,从不会把你曾经奢望的美丽廉价的赠送给你。不要傻傻的奢望,等到他病了,残了,没人爱了,就会向你投怀送抱。
诗中还说,因为爱,她原谅了她所爱的人为了她们一次次的伤害她自己。其实,单恋就是这样,在你爱的人面前,你永远都是自卑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在她面前总是很自卑,即使一粒尘埃,你也需要仰望,即使一颗火柴你也觉得那是全世界的光亮。有多少人为了这份无法到达的星空而迷失自己,逐渐沦为一个堕落的人。但是诗人没有这样,她依然还是那么顽强,即使身心俱裂,也从未放逐过自己。她的内心依旧清澈如水,她没有迷失自我,迷失对于未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