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这是临终前,程霜拼命画给刘十三的画上,用钢笔写的一段话,画的名字叫《一缕光》。
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是日更5天以来,我看完的第一本书。
这本书两年前当当网上买的,从单位宿舍,跟着我坐高铁,然后放在新家书架上,愣是连扉页也没打开。
或许是因为日更的原因,我在想索性也坚持每天看会书。书架上的书,坚持去看的很少。之所以选择先看《云边有个小卖部》,我觉得应该人物关系简单,剧情简单,故事简单,好读一点。
但读完那一刻,我哭了很久,就因为那句话“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1.故乡,是长大后最温柔的地方。
小卖部是开在云边镇的,王莺莺一开便是几十年。围着这个小卖部,展开了所有有关刘十三身边的人和事。他的外婆就叫王莺莺,他是跟着外婆生活的。
「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
但在王莺莺的心中,“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才叫故乡。”
而对于刘十三来说,当王莺莺葬礼结束的那一刻,他或许才承认:有个故乡,是埋他外婆的地方,它叫王莺莺。
这本书里对云边镇的描述很温柔,尤其小卖部,开在山底下,山顶有云,所以就像开在云边的小卖部。
我的故乡也有小卖部,不止一家。大人叫它合作社,也有干菜店,在村子最中间。它周边没有山,但天晴的时候,朝南看,那就是秦岭,一重一重的,也在云边。村子东边是地,一家挨着一家,黄土地。有种苹果的,有种花椒树的,但大多,是一年两季,小麦玉米,种点油菜榨点油。
印象最深的依然是去镇上上初中的那条老路,早上6点,村西头到村东头,最后一家是我,上了土坡,到了大路上,自行车一个比一个骑得快。此去经年,那会的孩子都长大了,那条老路也早已不见了。
现在周边改建了很多,村子东边建了一片安置房,围城墙的那种,所以我们村子有了一种在城墙根子的味道。城墙里边有学校,不用再骑自行车了。每天下午,新路上都有各种摆摊的,我们这里叫“夜市”,也有直播的和跳广场舞的。
村子最外圈,修了条赛道。那里可以看见埋我婆的地方。我们这里,管父亲的母亲叫“婆”,现在都统一叫“奶奶”了。
故乡是什么?故乡那里埋葬着我前半生所有爱却不能再得的人。
故乡是什么?故乡那里寄存着我前半生所有美好却不能再回去的岁月。
故乡是什么?故乡那里留守着我这一生最爱我也最挂念我的人。
有家回,有人等,有饭吃。故乡,是长大后最温柔的地方。
2.学会接受,离别才有了意义
这本书里,除过王莺莺,程霜应该是第二个对刘十三最好的人了。
谁让刘十三是少年时程霜便喜欢上的人。她生平第一次逃离,逃到云边镇上,便喜欢上了刘十三。但是程霜活不久,她生下来就有病。
第一次离开刘十三时,她就留下纸条“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的女朋友。”
而第二次豁出命逃离去找刘十三,刘十三还在为自己爱却不爱他的牡丹伤心,于是第二次离别,程霜给刘十三写的纸条“如果再见面我还活着,那上次说的才算数”。
书的结尾,程霜还是去世了。
刘十三应该此生再无对他好的人了,除过王莺莺,便是程霜了。可依然没有一个人能陪刘十三结婚,然后从此过上一家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其实讲的是关于爱和成长的故事,人物关系的确简单。看到最后,人是会失落的。因为该走的人都走了,仿佛云边镇又剩下刘十三一个人。
而云边镇当初是刘十三再也不想回来的地方,他想像妈妈给他留的那句话一样,“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
面对离别,我们的生活和刘十三没有什么不一样,都是相似的。我们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那就意味着离别可能会和相遇的次数对等。
但很多时候,学会接受,很多事情也便有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