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篇 这是我写的关于经济学学习的第七篇文章,对于新知识的输入能让自己的心变得踏实,更从容。或许因为自己并不是一个目标感很强的人,所求不过是希望在烦躁的性子中越来越淡定,所以喜欢接收新的知识,让自己内在固化的东西得到洗礼甚至是更替。
因为薛兆丰老师的《北大经济学》课程在得到APP上卖得太火,一份一年的课程199元,卖了18万人次,营业额三千多万,让我肃然起敬,又重新拾起课程的学习,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定时查阅我的朋友圈,现在是早晚各发一次,名额有限,大家自己去拼人品(基于朋友圈更新太快,目前还是可以看到还有不少名额哈)
言归正传,今天的学习又被薛老师毁三观了,曾经我很鄙视的某些行为,我不得不收回我那些不屑一顾的眼神和讥讽的言语。
首先抛出两个例子(斜字体摘抄薛兆丰老师《北大经济学》的文章)
1.拦路抢劫
你有一天下班回家,经过一个黑暗的拐角,忽然从旁边冲出一个人来,手里拿着刀问:“你要钱还是要命?”这时候你会说:“我当然要命了。”他说:“行啊,那给我1万块钱!”你对这个强盗说:“1万块钱我身上没有,我家就住在附近,你跟我去取吧。”那个强盗说:“好啊,那我跟着你去。”结果,你到了人多的地方就跑掉了。这时候强盗追上来说:“你违约了。”
如果你是法官,你怎么判?
2.乘人之危
在沙漠里面,你没有水,快要渴死了,这时候有人跟你说:“我这有一瓶水,1万块钱卖给你,你要不要?”你说:“好啊!但是1万块钱我身上没有,等我回到家里,我再给你1万块钱吧。”那个人也答应了,你喝了这瓶水,保住了性命。结果你回到家里,也没有给这个人1万块钱,因为你觉得1万块钱一瓶水太贵了,这不是乘人之危吗?这时候那个人把你告上了法庭。
如果你是法官,你该怎么判?
这两个案子的根本区别在于:
在第一个案子里面,一个人面临着要钱还是要命,这两个选择是那个强盗自己制造出来的;而在第二个例子里面,一个人他到底要失去生命,还是要付出1万块钱来买一瓶水,这种困境不是提供那瓶水的人制造出来的。提供那瓶水的人,只不过是帮助了那个非常需要喝水的人,给他多提供了一种选择而已。
所以,拦路抢劫跟我们平常所说的乘人之危,其实是有本质区别的。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但是用到现实生活中,大家又很容易犯糊涂。
大家都批评发国难财的行为,但国难是那个发财的人造成的吗?如果不是那个发财的人造成的话,那么发国难财其实是帮了别人,是给别人多了一个选择而已。发国难财的人可能是利用了别人,但是这种利用,对对方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所以那些发国难财的人,他们自己本身的行为就能够增加更多的供给,使得商品的价格下降,缓解供需之间的矛盾。
今年春节期间很多人提前回家过年,滴滴打车的价格就上升了。有人就说,最受不了滴滴在所谓的高峰期恶意加价。在消费者眼里,任何涨价不都是恶意的吗?但是,如果不涨价的话,凭什么轮到你来坐车?别人又凭什么在过年期间给你提供租车服务?
价格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开玩笑。我们在超市里面看到一个鸡蛋,标价是一块钱,你知道这一块钱什么意思?它不是装饰,它的意思很清楚,它是在说,那些口袋里面只有九毛九分钱的人,你离开,我在这里是等待那些口袋里面有一块钱的人。
其实我觉得总结起来,就是当你觉得某个物品的价格特别高时,并不是卖物品的那个人造成的,而是社会坏境造成。而当你在为一个价格发愁时,甚至是不爽时,更深层的原因是这个价格活生生地区分了两种人:买得起的人和买不起的人。而很不幸的你是站在买不起的那一档中,所以你会有一系列的看不惯。
虽然觉得发国难财的人“不道德”,或许就因为他们的“不道德”才解决了短暂的供不应求的状况。我买不起是自己的事情,但是他们解决了买得起的人需求,又凭啥得被我鄙视呢?我们总会把自己的钱用在觉得合适的地方,有时候也不一定是买不起,而是你觉得有更重要的事情值得你花更大的钱。
知道了事情背后的规律,可以更客观地看待别人的行为,也就不会有太多的情绪还能增加同理心,突然心塞地发现,读了那么多的书,真心是因为目前读书是最便宜的消费。
PS:别总想着免费的东西,它所花费你的时间更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