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①,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②。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zhuó)③。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注释】
①为奇:是指做出邪恶的行为。
②司杀者:指天道而言。
③斫:用斧子砍木头。
【翻译】
人民不怕死,为什么还要用死去恐吓他们呢?倘若人民真的惧怕死亡,对于那些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可以把他们捉来杀掉,那么还有谁敢为非作歹呢?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行戮者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已手指头的。
【解读】
老子反对动用重刑,尤其反对以滥杀的方式来维持统治。生杀的大权是属于天地的,普通人不可滥用“杀”的大权,否则会使自己受到惩罚。
生命对我们每个人都是有意义的,在老子所处的那个年代,社会动荡不安,统治者昏庸无道,他们不但对人民施行苛政,而且视人民的生命如草芥,为了满足自己私欲,不惜伤害人民的性命,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生命朝不保夕。
在人民看来,生是痛苦的,死倒是一种最好的解脱,所以他们也就不惧怕死亡了。对于不惧怕死的人来说,以死相威胁还有什么意义呢?
统治者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使人民丰衣足食、居有定所,那样人民也就自然会珍惜自己的生命’不会再去冒险和为非作歹了。人民安分守己,天下就会太平,统治者的地位也会稳固下来。
圣贤懂得去珍惜生命,从不滥施刑罚,向人民宣传道德法制教化,使其在畏惧死亡的同时明白法律的威严,只有这样才能使天下长泰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