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看了我上周写的那篇《做挂名股东,机会还是陷阱?》后如果做了挂名股东或挂名的法人代表该怎么办?还有朋友问能不能通过私下签一个协议的方式来规避这类风险?
我在上周的文章中主要谈了公司股东的主要责任有哪些,股东的责任就是挂名股东可能会面对的风险。那么做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又会有什么风险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民法总则》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简而言之,法定代表人就是与所属企业有实质性关联并能够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自然人。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通过工商登记来认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谁。
二、法定代表人的主要法律责任
从法律角度而言,担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意味着掌控了公司的核心权力。所以法定代表人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行政、刑事三大方面。
民事责任主要就是行为不当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例如: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在企业被申请破产前一年内存在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资产、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在这些情形下作为法定代表人都会面临被索赔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可能。
行政责任一般与所属行业有较大关系,通常会规定在一些行业的法规、规章中,法定代表人要面对的主要有罚款、行业禁入、行政拘留责任。例如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就要对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药品管理法》第118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在《刑法》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里面很多的规定都与公司犯罪相关,如果公司被认定为是犯罪主体,做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公司犯罪的主要责任人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民事诉讼诉中如果公司被法院的生效文书认定要承担责任,公司未能按时或拒不履行而被强制执行时,法定代表人很有可能会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一旦进人失信人行列,则除了会被限制高消费外,今后的贷款、小孩读书都会有问题。
三、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应对
只有清楚了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后,面临别人让你做挂名法定代表人时,你才能明白你的选择代表着什么。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如果你选择要做挂名法定代表人,也意味着你愿意面对将来可能发生的责任。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那么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正常经营风险无非就是一个可能的民事责任而已。在这类情形中,作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其实没什么风险。
可如果你仅仅只是个挂名者,企业的经营信息、经营状况你啥都不了解,这时你所能依赖的就只有让你挂名的那个人的品格了。万一,如果那个万一发生了,你只能期望那个万一的后果不严重,影响不大。
如果你与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私下签有协议,不管这份协议内容如何,协议的效力也只在你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发生。对于第三人而言,依法先向你追讨责任,这是没问题的。至于你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再向实际控制人追讨,那是另一个问题。私下协议最大的好处就是,当你面对刑事追责时,它可以起到帮你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用处。
四、一点建议
如果你这时已经在做着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了,以下一点建议可供你参考:
1.沟通协商后变更法定代表人
沟通协商后变更法定代表人是解决“挂名法定代表人”最便捷、低成本的处理路径,
2.提起变更公司登记之诉
如果协商不了,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诉讼是个技术活,不同的情形的解决路径直接影响诉讼结果。在这点上,找到合适的专业人士非常重要。
3.申请所属企业破产
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可以控制所属企业公章、主要财务资料,且所属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可以所属企业的名义向法院申请破产。
4.平时注意留存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你还想继续做挂名法定代表人,那就尽量留存好自己并非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证据,以便将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