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嬸子來了,我家的家境當時是最好狀態,嬸子先是訴苦說日子過的緊巴,母親自然知道是要點錢財。
隔會,便從兜裡拿出一塊舊佈說:這是往年老人留下的古董,做大戚用的。別人給上六十元錢也沒賣,母親說咱家裡也用不著,再則小戶人家識不得這古董。你留下吧!這是好東西,給兒孫後代存下,只有個漲價也跌不了,你頭上我只要三十元,就和白給你一樣。
母親聽後不語,見沒話頭了便又說你給二十元吧,我上了一次門了。當家的不在,等回來再說,我給你收拾的做飯去。不用了,他伯伯我和說過,知道這回事,要這個東西咧。還是他說的要,我才拿來的,就二十元吧!好說歹說,母親不情願地給了錢。
嬸子將東西放櫃子上,忽然又說:你孩們大了,有不穿的衣服給姪兒女們拿兩件。死磨硬泡的拿了幾件舊衣物,走出門去又返回說:我看這天色要下雨,我拿件衣服披一下。隨說隨從墻上摘了件我的警服就跑,追都追不上。
隔天我知道後,回村裡要警服。一進門,嬸子穿著,顏色都變了,污七八糟,更甚者是標志都拆的扔了。罷,罷,罷,欠你們的,給了你吧!
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