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获得正确发展的机会,正确发展就是朝着符合我们理性的理想生活发展。一个人在他的各个发展阶段,都是按照他周围环境有利于个人发展的完美与和谐的程度,而被称为是自由的或是不自由的。考虑问题不是把个人和社会整体分开,而是承认他在社会秩序里可能占据各种各样的位置,其中一些位置比另一些更适合于他。
自由可以看作是体现在个人方面的进步。就纪律而言,自由是对它的更高级和更理性的运用形式。自由的纪律是诉诸人的理性、良心和自尊心而对个人起控制作用,自由是能适应的合乎理性的约束。
自由属于那些有较高责任感的个人和国家,属于社会中的某些个人和某些作为整体的社会。自由只能通过社会秩序或在社会秩序中才能存在,只有社会秩序得到健康的发展,自由才可能增长,只有在构造较为全面和较为复杂的社会秩序中,较高层次的自由才有可能实现,因为没有别的途径为人类提供选择有利于自己和谐发展的机会。
低层次的控制向高层次控制的转化,要求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以及对人们能用理性作出正确选择的信任,这需要增加个人的道德感。未来的自由应该创造出更加丰富多彩并且宽容的环境,允许不同的人通过有选择的发展塑造他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