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在有序推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实践和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细化职责清单,聚焦监督重点要点不发散。围绕“二十大重点工作”,坚持“靶向”监督,细化政治监督、专项监督各类清单,找准监督路径,促使监督更精准。细化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聚集“两个维护”,细化政治监督和专项监督清单,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跟踪督办。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紧盯“关键少数”,以“四责联动”机制为抓手,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明确专项监督清单。
用好“两书一单”,压实主体责任不松劲。用好“工作提示书”,根据工作要求,不定期印发“工作提示书”,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逐项销号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用好“廉洁自律提醒书”,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要节点,制定发放“廉洁自律提醒书”,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用好“整改通知单”,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以“整改通知单”的方式反馈被监督单位,明确整改期限,严格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多元同向监督,促进监督责任齐发力。“嵌入式”监督,以抓主体责任为重点,指导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重一大”等会议,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推进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常态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节点式”监督,抓住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四气”等内容开展监督。“闭合式”监督,联合县委巡察办采取“以月跟进督办”的形式进行精准监督,做到事前有台账、事中有督办、事后有反馈和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