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有很多影像出现在脑海里,让我不知道接下来的叙述该从哪里开始。班里的老师、同学,还是那个让我十分担心迷路的校园?抑或是最初让我兴奋好奇随后就让我无比痛苦的早自习?似乎都可以作为开头,却又感觉突兀。
还是从我家说起吧。
我回到小镇念中学固然是父母的决定,却也符合我的愿望。但此时,母亲放映电视的活计早就停止了,家里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父亲每月的汇款,我记得是三十元。这自然是不够的,毕竟平添了我这一张嘴。于是母亲会千方百计找些零活做,以此贴补家用。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母亲口中的“代销”,就是逢场天(赶集的日子,小镇三天赶一次场)在我家门外街沿支起一个小摊,替对面街坊一户姓陈的百货店主卖一些解放鞋、胶靴雨伞什么的,到散场时,陈家会把报酬结算给母亲。
能够这样,母亲很是知足,事实上,有这样的挣钱机会得益于母亲在街坊邻居眼里的端方品格,毕竟这种替人代销商品母亲是不用出本钱的。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国家是否发展个体经济似乎还在纠结中,代销绕开了那些规定,就像现在人们在某些场合也会打擦边球一样。母亲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常常和我说起,语气充满感激。
我想,我有必要记述一下这家人。这户姓陈的有三兄妹,和我们都是老街坊,我管老大叫大弯叔叔,他有一个儿子,比我小一些,比我弟弟大,我们是玩伴。我管陈家老二叫小弯叔叔,印象中他水性极好,特别爱钓鱼,宽皮大脸,胳膊老粗,黑黝黝的皮肤,给太阳晒的。至于陈氏兄弟俩为什么叫这奇怪的名儿,真名是啥,我至今也不清楚。他俩还有一个小妹尚在念书,若干年后她成了小镇的副镇长。这一家人应该是最早在小镇摆百货摊的,我记得母亲说过,他家之所以能卖百货是因为还属于某个集体商业组织,也是需要交纳一定费用来换取合理合法做百货生意的。那时候,小镇上曾经让集市上鸡飞狗跳的市管会已经变成了工商所,但对母亲而言,在那种不够宽松的环境下替人代销百货至少可以省却许多麻烦。大弯叔叔几年前去世了,他的母亲还健在,依旧住在老宅里,一位慈祥的老人,应该已经九十多岁了吧。
这样的代销一直持续了一年多,随着气氛逐渐宽松,终于,母亲也开始独自摆杂货摊了,那时候,有一个新鲜的名称叫做“个体经营户”。那一年是1983年,我念初中二年级。
现在我得把叙述拉回到我的初中一年级生活中,这一学年的许多经历足以让我久久回味,这些经历甚至像一条线,串连到今天,依然在我生活中若隐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