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贾先生之前,确实也谈过几任男朋友,但都是初高中里不成熟的感情。
第二任男友是我在之前时间最长的一次。那个男孩是我的初中同学,他喜欢我很久,也坚持不懈的表白过很多次。最后,我们在初三毕业后在一起了。高中我们依然在一个学校,可以说,他对我十分用心,而我就相对冷淡很多。但是在别人眼中,我们依然是十分般配的一对,我也时不时的在想:可能我就是一个害羞的人,在感情中就处于被动的位置。后来高二的学习紧张起来,我便以要好好学习的理由和他分手了。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想到这个男生,我总是慢慢的愧疚。他对我的感情是不用怀疑的,而我可能只是在他追求时间长的条件下答应他的。我的感情,更多是感动,不是爱。我连这个都没有搞清楚就和他在一起,最后只能是伤了他。还有很多人问我,既然那样,为什么在一起一年多才提分手。我也思考过很久,对他我不能说一点喜欢也没有。但时间长了,没有爱保护的情感就变得脆弱不堪。他的一切缺点在我眼中都不断被放大,变成争吵的理由。
和贾先生在一起后,我的很多老朋友都表示震惊:”没想到你也有这么少女的一面,看来这次是真爱了。”我也只能笑笑点个头表示回应。他们说的没错,真爱可能在一开始就表露它的特征,两个人恨不得每天都黏在一起,脑子里装的也都是另一半……但和之前那个男孩子,我不愿与他多说话,拒绝与他一同出游,更是反感他的亲密接触。现在我才明白,这是爱与不爱的区别。
感动、同情、怜悯都不应该成为在一起的理由,只有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