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三、明建立(分二科) 戌一、問【何因緣故,建立如是六事差別毘缽舍那?】 這是「心一境性」。這一大科裡邊剩下來的,它分二科。第一科「九心住」是講完了,「九心住」這一科講完了。第二科是「四種慧行」,就是四種毘缽舍那了,「四種慧行」裡邊,分四大科。第一科「出體性」。第二科「顯差別」。第三科是「明建立」,這現在就是第三科。 「何因緣故,建立如是六事差別」:這前面這一科裡面,「六事差別所緣毘缽舍那」,第一個是義,第二是事,第三是相,第四是品,第五是時,第六是理。在這裡面,這是「問」。什麼理由是「建立」這「六」種「事」的「差別」的「毘缽舍那?」這是「問」。下面第二科,是回「答」。分四科,第一科「標」。戌二、答(分四科) 亥一、標【答:依三覺故,如是建立。】 這是「標」。「依三種覺」,所以建立六事的差別毘缽舍那。這是第一科「標」,第二科是「徵」。亥二、徵【何等三覺?】 第三科是「列」。亥三、列【一、語義覺。二、事邊際覺。三、如實覺。】 這是把三覺列出來。下面第四科「解釋」,分二科。第一科「配六事」。亥四、釋(分二科) 天一、配六事【尋思義故,起語義覺:尋思其事、及自相故,起事邊際覺。尋思共相品時理故,起如實覺。】 「尋思義故,起語義覺」:這個修止修觀的人,他在靜坐的時候他去會思惟這個「義」,由種種名,就顯示種種「義」。他依據名去思惟義;這樣的情形「起語義覺」,在他內心裡面就現出來如是如是語,顯如是如是義的觀察的智慧。所以就是六種事裡面第一個有「義覺」。 「尋思其事、及自相故,起事邊際覺」:這個「尋思其事、及自相故」,他在修毘缽舍那觀的時候,他內心裡面思惟這個因緣的「事」,因緣所生的種種「事」;思惟色、受、想、行、識,思惟這個眼、耳、鼻、舌、身、意這種種「事」。這個種種「事」裡面,它裡面所含的「義」也是非常廣博的,那麼在這個時候,他思惟什麼義呢?「及自相故」,思惟種種事的「自相」。色的自相,受的自相,乃至識的自相;色以變礙為自相,受以領納為自相,想以取相為相,行以造作為相,識以了別為相。這樣子思惟觀察的時候呢?「起事邊際覺」,這位修行人,這位禪師他內心裡面就現出來,因緣所生法的「事」的「邊際」,這「邊際」的思惟觀察。譬如色以變礙為自相,這個變礙就是他的邊際;受以領納為相,這個領納就是受的一個邊際;想以取相為相;乃至識以了別為相,這不是了別的,那就不是識了。就現出來種種「事」的「邊際」相,有這樣的觀察智慧,這樣就是第二個事的「毘缽奢那」。 「尋思共相品時理故」,這位禪師在修毘缽舍那的時候,不只是觀察事的自相;同時他也思惟觀察諸法的「共相」。思惟這個無常義,色是無常的,受、想、行、識,識也是無常的,那麼就是它的「共相」了,共有的相貌。也思惟這個品:黑品是有過失的;白品是有功德的品類。也思惟這個時間:這件事出現在過去、出現在未來、也出現在現在,那麼就是有時間。思惟這個理:那就是觀待的道理、作用的道理、證成的道理,這種種的道理。那麼就出現了六種事:義、事、相、品、時、理。 「起如實覺」,這位禪師他修毘缽舍那的時候,他心裡面現出來這個「如實覺」,「如實覺」呢?一切法是因緣有,你就思惟它是因緣有,那就是「如實覺」了。思惟這個因緣有的法是無常、是苦的、是空的、是無我的,那麼這也是「如實覺」。「如實」而「覺」,所以就有這三種覺:有「語義覺」和「事邊際覺」和「如實覺」,所以就有這六種的毘缽奢那的不同。這是有三種覺配合這六事,這是第一科。第二科「攝所知」。天二、攝所知【修瑜伽師,唯有爾所所知境界,所謂語義、及所知事,盡所有性、如所有性。】 這「修瑜伽師」,就是這位禪師他在修毘缽舍那觀的時候,「唯有爾所」,就有那麼多「所知」的「境界」,這所知境界是那麼多,那麼多是多少呢?「所謂語義覺、及所知事、盡所有性、如所有性」就這麼多。這個「所知事」的「盡所有性」,就是事邊際覺;就是也包括了因緣事的自相在內。「如所有性」呢?就是共相。品、時、理都包括在內了。就是這麼多。這三種覺、這六種事,就包括了瑜伽師所有的「所知境界」。(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