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领导让我补一下开工令,项目已经快完工了,之前的开工令不见了。一找才发现开工申请报告的日期在施工许可证的前面,那肯定是不合理的呀,那个要补的开工令该定在什么时候呢,肯定是要在施工许可证发放的日期后面,但是施工资料的日期已经在施工许可证之前就开始做了,所以真的很纠结。
领导(之前负责这个项目,现在由我留守)让去问建设单位负责人,但是这种小事去找他又怕他责骂,他底下的人也说找施工单位资料员一起确定就好了,不用找他们负责人,但是那个资料员对工程管理程序又不懂,想把日期定在施工许可证日期前面,补了到时不行,不说自己领导责怪,但是建设单位负责人发现不行也责怪,是我想多了吗。
哎,工作不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