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哥是目前为止我见过的唯一一个可称得上禁欲系的男生。一提起禁欲系,我脑子里蹦出的第一个人就是胡歌,接着蹦出的就是七哥…关于禁欲系有两种说法,第一种是珍重芳姿昼掩门,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叫ta历数前任,ta最多伸俩手指头;第二种是终须修到无修处,闻尽声闻始不闻,叫ta历数前任呢,ta说不要问我星星有几颗那型;毫无疑问,七哥是第一种。
第一次看见七哥,在313实验室,他穿着白大褂用离心机,不苟言笑。他走后我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小七;第二次看见七哥,在食堂,他穿着黑色棉服,同行的伙伴让我仔细看看,在我仔细看他的时候,他脸红了,我很惊讶,竟有这么容易害羞的男生;第三次看见七哥,是在跨年夜,他穿了一件蓝色衬衫。当晚,我们一群人玩狼人杀,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做思考状的同时小眼睛一个劲儿的观察我们。然后,作为女巫的我,用唯一的一瓶毒药把他毒死了,最后发现他是同伙…不过他也误杀了我一次,算是扯平吧。
七哥好酒。总觉得“好”这个字已经不足以形容他对白酒的热衷了,不管什么类型的白酒他都要跟小伙伴一起品尝一番,嗯…小伙伴是必不可少的。七哥说,他本科毕业之前他爹是不让他喝酒的,管的很严。看他现在的酒量,肯定是遗传了家里酒量好的基因,但他说,他只遗传到了痛风和小眼睛;七哥说,《春风十里》中那句“所有的酒,都不如你”,绝对是他这类男生表白的话,能让他放弃酒的绝对是真爱;七哥说,跟朋友一起喝酒到微醺的感觉很开心,但他们终有一天会离开,以后就很少可以这样了,所以只要记住一起喝嗨的感觉就很好…对七哥来说酒很重要,可以一起喝酒的人更重要。
七哥爱书。他看过很多书,不拘泥于某一类型,只要是好书,他就会读。七哥说,书是世界上唯一的公平与自由,无论你高低贵贱,身在何处,一书在手,现实的琐事跟你再没相干。嗯,他这种性格的人估计会觉得聊天打字浪费时间,不如读书;七哥说,最后悔的两件事:1.没有在初中看刘慈欣的科幻。2.没有在高中看金庸的武侠。这两种我都没看过,可能是女生对这种书不感兴趣,但是好在我看过金庸武侠的电视剧~也算是大致得知书的主要内容,不过具体的文采之美肯定是感受不到的。七哥说,金庸的武侠小说,文采之美堪比诗词;逻辑严密不亚于推理;内容取自史实,皆可考;人物各具性格,尽鲜明;行事礼数有中国传统风尚,言语举止无不经过深思。有学琴论杯之雅,铁马冰河之烈,非只单纯武侠。看得出来他真是很青睐金庸先生的作品,肯定读了不少才得出这个结论的,而且他的文采不是一般的好,真的应该编撰一部《世新说语》,说不定就成为著作了。尽管如此,他大四的时候因为恶补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而被室友嘲笑好久。
七哥喜欢吃,尤其是肉。我猜这可能是他喜欢看汉尼拔的原因之一,他可能最爱红焖小牛膝…他觉得天下最好吃的莫过于现做的食物,尤其是那种能看见原材料,加工越少越好的,所有有包装的食物跟这些一比简直不值一提。我更加肯定他喜欢汉尼拔的原因了。
七哥爱运动。虽然他爱吃,但却拥有一副好身材。听他室友说,他有八块腹肌。跑步、游泳、骑行都是他爱的。对了,他参加了一次马拉松,跑完了全程,是个挺厉害的小伙子。好像以前他的梦想是做个飞行员吧,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实现。不过有理想的人,总是会海阔天空的。
七哥有一只长得好漂亮的博美,一洗澡就会变成浓汤的那种。虽然叫美美,但却是个男孩儿。七哥还有一只黑色的狗,还有一只用狗取暖的猫…貌似还养过乌龟…可以确定他喜欢动物了。
七哥喜欢项羽,我也是。但七哥爱屋及乌的还喜欢虞美人,他还养过一株虞美人,不知道虞姬有没有跳舞给他看…还有一首他喝嗨了总能想起的诗,“看大王在帐中和衣睡稳,我这里出帐外且散愁情。轻移步走向前荒郊站定,猛抬头见碧落月色清明…”
七哥大概是个很随性的人吧。一张中国地图、一只飞镖,扎到哪里毕业就去哪里…扎到海里也不怕,因为他会游泳。
七哥习惯写日记。
七哥喜欢周杰伦。
七哥喜欢写随笔。
七哥其实比我们都小。
七哥还有个喜欢的姑娘,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