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大尺度反腐正剧《人民的名义》,老戏骨云集,圈粉无数。
好内容,高演技,再加上戳中了观众们反腐的痛点,一波演员开始火起来,达康书记表情包爆红。
而我倍加关注的,却是因行贿、借高利贷深陷囹的民营企业家蔡成功。
剧中蔡成功以日息4‰获得山水集团的过桥贷款,折算成年利率就是146%,这个利息比率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4倍利率,为高利贷。
根据央行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
按照最高法的解释,超过36%的将会无效,不予保护。
因此,蔡成功的大风厂员工依法对蔡成功提起诉讼。
蔡成功被批捕后,查出其与四大银行贷款总数高达五六个亿。此前,蔡成功曾因民间集资高利贷被关过狗笼子。
无独有偶,最近的"刺死辱母者"案也因高利贷而起。
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2016年4月14日,11名催债人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污辱苏银霞。
有人报警,民警来到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其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举国哗然。苏银霞和蔡成功拆借原为财,结果前者为从高利贷者的狗笼子里放出来,花费了几千万。
而后者为区区十几万债务不但惨遭污辱,其子也将面临牢狱之灾。
不知道蔡成功若得知此案一审判决,有何感想?是否该谢"不判死之恩"?是否还选择高利贷?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样类似的案件古代尚能秉公处理,社会在进步,法制竟倒退了?
且看宋代"刺死辱母者"如何判。
宋代王佐、王公衮兄弟的母亲安葬于地下,却被嵇泗德挖出来,曝尸于野外。
王公衮抓获嵇泗德,上交司法机构。结果司法轻判,不过发配或杖之而已。
王公衮于是设法手刃仇人,此事闹到宋高宗处。
司法官张孝祥当堂谏言:若是私自杀了,也不违自然正义。但王公衮没有杀人,而是将贼人交给法庭。
按大宋律法,嵇泗德理当判死刑。此人伏法,即表示法律为王氏兄弟伸张了正义。这也是王公衮没有私自复仇的道理。”
然后,张孝祥锋芒一转,指向审理嵇泗德案的绍兴府司法官,王公衮之所以最后杀了嵇泗德,是因为法律没有替他受辱的母亲讨回公道。
假如嵇泗德法不当死,而王公衮杀了他,那显然需要问王公衮杀人之罪;但现在分明是嵇泗德罪已至死,却被法庭故纵。
看着掘墓戮尸的贼人逍遥法外,请问如何告慰受辱的母亲地下之灵?为人子者又如何心安于人世间?
因此,王公衮杀嵇泗德,合乎自然正义,也不违背国家立法的精神。
说到这里,张孝祥提出他的司法建议:王公衮刺死辱母者,应判无罪;王佐提出替弟弟赎罪之请,请朝廷驳回;依法追究绍兴府司法官员“故纵失刑”的法律责任。
皇上准奏,而张孝祥提出的裁决意见,也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宋孝宗乾道年间,王公衮被任命为“敕令所删定官”(主持立法的官员),皇帝对王公衮昔日的复仇行为颇为赞赏。
当世及后世的学者,但凡提及王公衮复仇案的人,都一致认为王公衮无罪。
由此及彼,于欢本无辜,辱其母者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起码要被制止,否则正义如何申张?国家立法如何立足?
其时,警察眼睁睁看完苏银霞受辱抬脚就走,于欢自卫杀人,符合自然正义,也不违背国家立法的精神,小惩大诫即可,何以判无期徒刑?
01
读史使人明智,当代的司法官是该好好学古代精华弃糟粕,以铁肩担道义,不能让国法蒙羞。
02
若要授人以柄,请自备雷霆手段。
03
为人父母,身教重于言传。苏银霞经此一案,因牵连儿子痛悔不已。
愿天下父母从她的教训中得到警示,为与不为,权衡利弊,慎行之。
04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蔡成功们,不要再碰高利贷,那是一个无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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