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细细地把《一个人的朝圣》读完了,其实它给我的感受不是来源于哈罗德徒步627里去救奎妮那种信仰,因为这种根本没有什么奇迹可言,更不会像神话般让奎妮复活,虽然结果是这么现实,可是过程却是硕果累累,让人沉思。
当哈罗德本来只是去寄份信给奎妮,但是在加油站听了小女孩的故事,他也萌生了徒步去救奎妮的想法,相信奎妮会因他而活下去了,于是开始一步一步走向在贝里克的奎妮,在这87天,哈罗德,一点一点回忆他的童年,与父亲的关系,还有怀念离开的母亲;开始想起他和妻子莫琳从开始的甜蜜到后来的隔阂,生活像个陌生人,也想起他一直都觉得愧疚的儿子戴维,愧疚一直没尽一个父亲的责任;他还想起奎妮跟他在一个公司上班时的时光,以及愧疚自己的过失让奎妮离开了公司。也许只有一个人在行走安静的时候才会记忆起被尘封起来的回忆,亲情,爱情,友情,原来是这么贴切的。
在这87天的路上,他与大自然近距离亲近了,从开始住宿在宾馆里,到后来他住在野外,他开始感受大自然的美,天空是那么美,野外的田野是那么空旷,花儿是那么鲜艳,动物的声音是那么动听,哈罗德感觉自己和繁华的世界脱轨,感觉像是大自然的过客,有过从来都没有舒适感,只有全部放的下,才能看到更美的东西,美丽的东西都是需要停下来,安静地欣赏的。
其实哈罗德真的是个令人钦佩的朝圣者,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家,在没有任何计划的情况,也没有携带任何必备品,就这么开始一个说走就走的旅途,有过无数次的犹豫和退缩,但是都坚强的挺过去,听过路上无数陌生人的故事,也有人鼓励他,也有人怀疑他,他还是很坚定地走下去,到后面他的队伍扩大了,刚开始他还觉得还是不错,可是这个朝圣队和他走路的信念是不一样的,最后他又自己一个走,越到后面他的信念越模糊,就在他快到时他崩溃了,他想回去,还好莫琳帮助他一把,还好他还是完成了旅途,最后他其实并没有什么胜利感,只是他觉得放空了自我,觉得像重生一样,最后和莫琳释然了之前的间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