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热点中,女留学生的江歌被杀案再次被推至风口浪尖,江歌之死固然令人惋惜,但还有一股主流情感同 被无数的媒体和网友所掀起------对此案件的另一当事刘鑫的口诛笔伐。在这些人的口中刘鑫似乎是魔鬼的化身,甚至有人认为应该跟杀人者一样 被处以死刑。除了对于刘鑫临场反应的批判外,更多的人指责事情过后,刘鑫的姿态。对此,并不想表达什么看法,因为未曾去了解两人之间所有的经过,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很多事情都显得那么简单和理所应当。
想起一个实验,普林斯顿大学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讲神学院的学生分为两拨,分别带着不同的课题去演讲。一半学生是要去布道,讲“好撒马利亚人”的故事。这是《新约》里的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犹太人被强盗打劫,受了重伤,躺在路边。有祭司和利未人路过,都不管不问,只有一个撒马利亚人把他送回了旅店。要知道,撒马利亚人跟犹太人一直是不和的。另一半学生的演讲题目就很世俗了。研究人员让他们去讲讲,神学院的学生毕业之后该怎么找工作。你觉得这两组学生中,哪一组的学生更愿意帮助陌生人呢?最后的结果是两者并没有区别。研究人员还给不同的学生规定了不同的时间,有的学生有充分的时间赶到另一栋楼里的会场,有的学生则快要迟到了。你觉得哪一组的学生更愿意帮助陌生人?已经迟到的学生里,只有10%帮了这位陌生人。有充分时间的学生里,60%都会停下来,帮助这位陌生人。这个故事说明了人的行为更多的是受到当时环境所影响,而跟本身的条件的关系相对比较小。所以冷静下来,当时条件下,换做你我,可能也会选择不开门,毕竟开门意味着两人的死亡。而事后,为了尽可能忘却那段让自己悲伤甚至恐惧的回忆,而才去回避的态度似乎也说的通。
但是,虽然可以在法律上成立,但显然不能为道德所认同。毕竟这件事可以说直接由刘鑫所引起,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自己还是需要背负一定的责任。对于这份责任,关系成熟的人会选择承担,未必会产生忏悔自责的情感,但因为这件事所造成的直接影响,自己有责任去尽可能来降低伤害。反映在这件事上,江歌的母亲可以说是受伤害最大的人,于公于私都应尽可能给予情感上的补偿以及可以给予的物质补偿。刘鑫没有这样做,只能说她是一个关系未成年人,但并非那么十恶不赦。所有网络舆论以及渲染的网络气氛,却把所有的情感和道德问题放在放大镜之下,成倍的放大。当人们的情感被当做武器以及利益的来源被塑造、被引导的时候,事情已经变得不再单纯,这其中不乏某些有心人士的主导。合理的抒发情感才是我们所提倡的,任何一种深切的情感在语言上都显得节制。十分情,只说到一分,点到即止。而那种一分情,当十分来说,就显得油腻。至于那些咒骂、赌咒则完全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随意的批判。并未从实际的角度去考虑,毕竟人性永远是基础的、复杂的,不仅有善良和勇敢,也有怯懦和自私。世界上并没有那种一个模子里刻出的坏人,平时大家都是好人,至少也是普通人。关键时刻所露出的獠牙,才是我们所不能掉以轻心的,而不是让自己的情感被别人拿去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