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日子忙里偷闲看电视剧,落下大结局没看。时隔一个月,今天把它看完,总算是给自己有了一个交代。可又觉得只有写篇读后感,顺便评论一番才应该算是交代掉了呀!
依照惯例应该先谈剧情。《铁血军魂》的大背景是抗日,男主角瑞年出身贝勒府,父亲送他留学日本学习军事是期望他帮助小皇帝复辟,结果日本人打来了,整个情节围绕他在抗日战场的表现讲故事。
追剧,追的就是剧情。可我偏偏总是发现各种不符合逻辑的编导和穿帮镜头,带着一种强烈的“看戏”心态,完全投入不进去。也许是电视制作水平有限,也许是我的批判性思考能力提高了吧。
看电视嘛,总有人喜欢讨论,这个人死了没有,那个事儿成了没有。我乐于搞预测,再比照剧情答案,对了挺高兴,错了会简单分析下为什么导演要那样演,是出于制造意外感的考虑吗,如果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就没什么看点。《创新公司:皮克斯的启示》中谈到故事,有一段关于“意外”的论述,大概意思是,你以为接下来要出现天使,作者一定会给你恶魔;你以为要要成功,作者一定会让事情失败。
剧终。我跟自己说,难道你不应该想下故事本身吗,或者谈谈男女主角的爱情,干脆谈谈配角们的结局?这个要求一点也不过分,可我真的没什么好谈的。全剧40集,我唯一喜欢乃至赞扬的地方,就是对男主角的细节刻画——他锃亮锃亮的靴子。福晋把老贝勒的靴子郑重其事交给他,他穿在脚上,再艰难的环境,再紧迫的战事,他永远都要把靴子擦得锃亮锃亮,甚至面对可能到来的生死危机,他也要求朋友在死后把靴子待回去给额娘。这锃亮锃亮的靴子,就是他职业军人的最佳写照,用他的话说“靴子擦得亮不亮决定着你是不是一个优秀的指挥官。”剧组(作者/编剧/导演)的设计真令人拍案叫绝。
看,我又迷失了。没有把自己当做读者好好看情节,时而变成评论者,时而又变成了作者。
我曾经谈过一个关于写作的观点:要么你是作者,要么你是读者,但绝不可能同时既是作者又是读者。这个观点来自于威廉▪津瑟的《写作法宝》,他用专门一个章节来谈读者:
我在为谁写作?这是一个基本问题,也有一个基本回答:你是在为自己写作。不要预想谁是你广大的读者群。没有那样的读者群——每一位读者都与众不同……假如你心血来潮想制造点儿幽默,不要担心读者是否能“明白”。假如你在写的过程中感到那个幽默逗人,就放进去。你写作主要是取悦自己,如果你写起来感到一种享受,你也会给值得为之写作的读者带来快乐。假如你失去呆头呆脑的凡夫俗子们的喜爱,那你本来就不需要他们。
从上面的观点延伸开,我觉得一个人也很难同时是作者、读者和评论者。你是作者,写得开心,写出自己的风格就好;你是读者,喜欢就读,不喜欢就不读;你是评论者,就道出对比,赞扬或批判。
看《铁血军魂》,我的角色完全混乱了,再不能全身心以读者/观众的角度来欣赏。看起来我像个半个评论者,实际上我在用这种方式和作者对话。大概这就是学习写作副作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作为读者的乐趣,又在另一个地方里和作者谈论他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