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裁员事件关于“恶意补偿”言论的荒谬

最近佳能珠海裁员高补偿金事件传遍网络,佳能的高补偿金额让很多人惊呼真是一次“分手快乐”的典范,但同时也有人提出了一个截然相反的观点—佳能珠海工厂裁员补偿是一场“恶意补偿”,故意拉高了国内企业的补偿标准,“扰乱”市场环境,这显然是一种荒谬的言论。

此次佳能裁员补偿金分为五部分:经济补偿金、特别慰劳金、就业支援金、感怀铭记奖金以及春节慰问金。关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计算标准是,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以3倍数额作为上限计算,且计算工龄的最高年限为12年,但佳能珠海本次优待方案不设定该上限。国内很多被裁的员工应该都没听过还有就业支援金、特别慰劳金、感怀铭记奖金这种奖项吧,甚至应有的补偿金都需要经过劳动仲裁才能拿到,而这次佳能裁员不仅给了被裁员工应有的补偿金,还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标准,不管佳能裁员高补偿金背后可能是因为企业文化、国际惯例,又或者是为了企业形象,但是这难道不是应该鼓励和肯定的吗?因为被裁的佳能员工得到了实惠,有物质基础可以安心的寻找下一个合适的工作,同时公司感谢每一个员工和他们的付出并作出补偿,让员工感情上也更好受些。员工为公司工作和付出,公司也考虑员工的生活,这不正是一个良性的循环吗?

因为种种机缘巧合才相互产生联系,如果缘分尽了,最后体面收场,也不枉费这次相遇。

生活本该多一点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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