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看守所,又向同学举刀
1999年11月初的一天,文锋偶尔得知邻家80多岁的五保户周老太家存有2000多元钱的消息。当日下午,他就趁周老太外出忙活时悄悄撬门潜入到她的家中,结果,搜寻了半天没搜到钱。见周老太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拿,临出门时,文峰只好将鸡窝里还留有余温的三个鸡蛋拿走了。
第二天下午,文锋见周老太去水井提水而门没有关上,他又一次来到周老太家里,迅速将正在鸡窝里下蛋的老母鸡捉走了,拿到街上去卖了12元钱,买回了一大堆好吃的零食,以便父亲不在家时,可以不用一个人烧饭。
这一次得手后,文锋非常高兴,想不到现在终于找到了赚钱的“窍门”!于是,在后来的两年时间里,文锋常去周老太家里偷东西,从刚开始的偷鸡蛋和鸡发展到后来偷菜、偷碗、偷柴。虽然有好几次被老太太当场捉住,并找到文锋家里,责骂了他一顿,可他还是我行我素。在文锋想来,一个80多岁的老太婆,我就是把她的东西偷光了她也不会去报案。再说了,她跑也跑不过我,骂也骂不过我,打也打不过我,我才不会怕她呢?所以我就要专门偷她家的东西。”
2001年4月16日清晨,文锋再一次撬开周老太家的大门潜入其家中。为了便于在发现时逃脱,他光着上身,免得衣服被挂住。沉睡中的周老太被惊醒,立即穿衣下床,骂道:“你这个‘赤膊鬼’又来干什么?想偷我的钱没门儿,我的钱已经贴在身上了,我可告诉你,你再不走我就喊人了!”文锋听了十分气恼,跳到周老太面前恶狠狠地骂道:“你这个老不死的东西!我早就想杀了你,快把钱交出来,不然我就一砖头砸死你!”说着,他迅速从地上拣起半截砖头高高举过头顶。老太太见状越发气恼:“我就是不把钱交出来,你能把我怎样?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看我不把你偷东西的事告诉你父亲和老师才怪呢。”
就在周老太在门旮旯拿木棍准备赶走文锋时,文锋将砖头砸向周老太的头部。砖头击中了周老太的太阳穴,周老太“啊”地一声,重重地栽倒在地……
文锋将手放到老太太的鼻子前,发现她已停止了呼吸。他便拉上老太太的房门,然后又走到大门口,将头伸出门外张望了一下,在确信门外无人后,迅速将周老太家的大门锁好,然后悄悄地溜走了,他还没有忘记把钥匙带走,扔进了门前的水塘……
4月18日,文锋被依法拘留,由于当时他还不满14周岁,属未成年人,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4月27日,文锋被释放。
文锋出来后,他的父亲作为监护人,却管不了他,因为他根本就不怕自己的父亲。而其父亲为了能让儿子继续读书,又于5月初将他送往学校。学校领导和班主任知道文锋杀过人,不敢接收。其父苦苦哀求,校方才勉强同意文锋返校读书,但有一个条件,得写一份悔过书和保证书,保证今后决不再招惹是非,文锋的父亲还必须出面担保。
文锋又回到了学校,但是,他的言行并没有因为刚刚过去的命案而有所收敛。校方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而且,没几天便得到了印证。2001年5月9日,文锋在上体育课时,为争抢篮球与同学周某发生口角。两人互不相让,继而发展到动起拳脚,后被其他同学扯开才避免了一场“战争”。
当日中午,文锋在放学路上又与那位姓周的同学相遇并厮打了起来,文锋被周某打翻在地。就在周某刚要转身离去时,文锋突然从书包中抽出一把水果刀向周某捅去。幸亏周某躲闪及时,才没有酿出命案。但是,周某的右胳膊被重重地挨了一刀,后来在医院和家里疗养了十几天后才回到校园。
5月10日,文锋被送到了市公安局看守所。公安机关根据他的表现和过去所犯下的杀人命案,决定报请上级批准后对其进行收容管教。5月11日,文锋被送往长沙市第二青少年罪犯管教所,管教期为三年。
到这时为止,此案虽然已经划上句号,然而,留给人们的却是一连串沉重的思索:一个不满14岁的中学生为何沦为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竟将一个无辜的八旬老太太残酷地杀害?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这位少年杀死老太婆后还不到一个月,又向自己的同学举起了刀。家庭、社会、学校,还有杀人者本人,究竟谁之过?是的,少年杀人者可以“幸运”地逃避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却逃避不了社会的宣判,逃避不了良心的谴责,逃避不了周围正义的目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