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聊聊安全和风险。在我看来,人面对的风险有两种:即时的风险和长期累计的风险。大家觉得吸烟应该是属于后者吗?长期吸烟导致身体健康受损,答对一半!有时候吸烟者的行为,就是即时风险。
抽烟的人始终对尼古丁的刺激有那么一点依赖,我也是曾经如此。在女朋友多次抗议的声音和行为中,我的烟瘾仅仅局限于上班间隙,下班回家前两个小时是不抽的。后来一些事促使自己下决心彻底戒烟了。
5月的一天,偶然在朋友圈看到的一个事故,一个不太熟的朋友一大早发了一条朋友圈——抽烟害死人,大概内容是自家店面请了装修公司施工,在完工前最后一天下班前,装修师傅一根烟头丢在了垃圾桶(塑胶的),锁门前没检查,当晚把自己店里的东西上个精光,还连累了附近的两家店,损失超过百万。万幸的是当晚无人在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现在因为损失惨重,和装修公司打起了官司,那个装修师傅应该是主要责任人吧。
在非禁烟区抽烟是个人自由,但是如果给身边的人带来麻烦和伤害,你还要继续这种行为,那就是自私了。
暂且不说吸烟对自己有多大伤害,因为吸烟的人多会给自己找理由,那吸烟对身边的人有什么影响呢?根据世卫组织的数据,烟雾中含有超过4000种化学物质,其中至少含有250种已知的有害物质,69种已知的致癌物质。而美国疾控中心明确表示,二手烟可引起肺癌、哮喘、心脏病、呼吸道疾病以及婴儿猝死综合征等多种疾病。,在我国,被动吸烟的主要受害者是妇女和儿童,尽管他们不吸烟,但在家庭、公共场所会遭受他人的二手烟危害。除此之外,职场、会场,也是二手烟的泛滥场所。吸二手烟对身体影响与吸烟者相似。举例说明:一名自己不吸烟,但配偶吸烟的人肺癌发病率,增加20%-50%,在二手烟弥漫的场所中生活的人,其获病率增加20%-30%,二手烟对人体的危害是确凿无疑的。
所以,为什么要对一件已经被证明了风险无限大的事情反复去做?我想,很庆幸这一百万的事件自己能看到,也是给自己一个警醒,戒烟是势在必行啊。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即时风险,无处不在:微波炉加热膨胀的东西;天然气连接软管老化;上班快迟到,骑着共享单车一路狂飙闯红灯;不想等下一班,在地铁门关的一瞬间挤进门,然后衣服还夹在门上;酒后开车;过马路时还低头玩手机;女生一个人在僻静地夜跑、走夜路、搭陌生人的车。等等。你无法预估这些风险带来的后果,所以自己尽量去防患于未然。
所谓的及时风险,有时候也是自己长期漠视安全的结果,比如工作上的长期惯性违章,凭经验拍脑袋,往往带来无法预估的风险。现在的社会正在朝着规范化不断完善,各行各业都在制定、改进行业标准、工作准则,这就是所谓的工作规则吧。这意味着按标准化要求把工作任务完成了就好,标准定的越细,越有利于执行。今年上半年,在本地公众号看到过几起有关触电身亡的事故,诡异的是,伤亡的都是有施工经验的电工:《N线也电人?线路检修未戴绝缘手套,2名工人触碰裸露电线身亡....》、《排插线路破损,工人未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1小时后,触电事故发生了!》、《深圳一装修工地发生触电事故,死者竟然是一名“电工”?》。悲剧的发生应该给我们警醒,这些事故事故主要原因为导线绝缘破损、设备漏电及未安装漏电保护、涉电作业个人防护缺失。据统计,在所有的涉电作业事故中普遍存在没有按照规范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现象,个别存在绝缘工具破损现象。在著名的海恩法则看来,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职业规范并不仅仅是约束职业行为,关键时刻更是保命法则。
希望每个人都提高风险意识,不要置自己于险境之中,好运不会一直眷顾你。
说到这里,分享一个小故事。
1999年,蔡崇信加入阿里和马云一起创业,放弃580万的高薪,在阿里拿500元工资。
有人说蔡崇信你怎敢冒这样大的风险?
蔡崇信说:“我有耶鲁法学院的学位,这在政府和商业世界里都很稀缺。换句话说,我去冒险,风险收益是不对称的(asymmetrical) ,下行风险(downside risk)很小,上行收益(upside benefit)可能很大。说到底,如果我去阿里巴巴干半年,公司不行了,我还是可以再回头去干税务律师或者做投资。”
再看看,酒驾、闯红灯、烟头随意丢、马路夜跑,这些都是犯傻,为什么?因为这些上行收益很小,而下行风险无穷大,大到性命攸关。
一个简单的做事或者工作标准,千万别去做上行收益很小、下行风险无穷大的事情,那后果,承担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