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为本民族自称,意为“住在山岭上的人”。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总称索伦部。先属清庭理藩院直辖,后属黑龙江将军布特哈总管衙门。古为东胡之地。汉时为匈奴左地,后汉时为拓跋鲜卑所居。清,属黑龙江将军布特哈总管(副都统)管辖的游猎地区,为索伦部(后改为布特哈部)狩猎地。民国时期属布西设治局(详见本站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沿革介绍)。
1951年4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以莫力达瓦旗所属的甘奎、诺敏、多布库尔和喜桂图旗的托扎明4个苏木设置鄂伦春旗,驻小二沟(今诺敏镇),由内蒙古自治区呼纳盟领导。1952年5月31日,经内务部批准,将鄂伦春旗改设为鄂伦春自治旗。1953年4月,隶属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行政公署。1954年5月,改隶呼伦贝尔盟。1959年1月15日,国务院批准,自治旗驻地迁至阿里河镇。1969年7月,随同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管辖。1970年4月,划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1979年7月,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隶属呼伦贝尔盟。2001年,隶属地级呼伦贝尔市。
1997年,鄂伦春自治旗面积59 800平方千米,人口31.3万,其中鄂伦春族0.2万,鄂温克族0.3万,达斡尔族0.7万,辖9镇3乡:阿里河镇、大杨树镇、吉文镇、甘河镇、克一河镇、诺敏镇、库勒奇镇、乌鲁布铁镇、宜里镇、古里乡、讷尔克气乡、托扎敏乡。旗政府驻阿里河镇。
2000年,鄂伦春自治旗辖8个镇、4个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旗总人口292097人,其中: 阿里河镇 48911、大杨树镇 85940、甘河镇 36981、克一河镇 22357、吉文镇 19820、诺敏镇 20722、乌鲁布铁镇 18067、宜里镇 24117、讷尔克气乡 4822、古里乡 7843、托扎敏乡 1802、温库图乡 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