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安报案,找警长咨询——我是波警长
案例:
5月10日,上海一个朋友发来一段打架的视频,请我帮忙做案件分析。案件的大意是一次未经确认的眼神,引发的流血冲突。
视频从5月10日15时20分至15时24分,共计4分14秒,视频记录了在一家水果店门前发生的打架概况。视频显示一名社会哥形象的男子路过水果摊时,故意找茬正在看店的水果店主,责怪水果店主:为什么看他?于是社会哥开始辱骂并带有明显的殴打动作,处于下风的老实店主,在最后一次被踹倒在地的时候,情绪失控,摸起一把甘蔗刀朝社会哥的脑袋上拍了一下。最后在众人吆喝打110报警的声音中,视频结束。
从视频的双方对话中,不难发现冲突的双方是做生意的邻居,在这次冲突之前已经有过过节,这次的事端可以看出是社会哥的有意找茬行为。目前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社会哥经医院检查,并无大碍,只是皮外擦伤,够不上轻伤。店主也没有明显伤势,并没有去医院检查。后来朋友还告诉我,这样的事件已经发生了好几次,每次都报警,但是社会哥屁事没有。
感悟:
我相信大家看到这样的视频应该和我一样,在为水果店主打抱不平的同时,更加憎恨像社会哥那样仗势欺人的渣渣。除了同情,现实生活更让我们无可奈何,老实人被欺似乎是普遍事实,他们自己包括公安机关都没有更好的办法去惩治这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无赖。波警长将根据7年的从警经验来剖析案件的背后的机理,让更多人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不在遭受恶人的欺凌。
案例分析:
通过上面的案例,我们不自然的会产生下面的疑问:
1、碰到故意找茬的行为,老实人该如何应对?
2、警察遇到这样的问题会如何处理?
3、法律面前,为什么社会哥会完爆老实人?
其中第一个问题是朋友提出来的,第二和第三个问题是波警长给自己挖的坑,接下来逐一来填坑。欢迎公安兄弟多多的提不同意见。
1、碰到故意找茬的行为,老实人该如何应对?
答:不难发现老实人在视频的冲突中,除了拿出甘蔗刀的那一刻,始终处于被动受辱的状态。社会哥既然主动找茬,明显就是逼老实人出手,好逮着机会碾压你。一般社会哥都会通过言语辱骂推搡等动作来刺激老实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别上当,不搭理他,理他远一点,就相当遇到了一条发疯的狗,谁跟疯狗计较谁吃亏。
你不为所动,社会哥就找不到下手的理由,他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自觉没趣,然后离开;第二种是行为升级,改为打砸抢。
不管社会哥是打人、砸物,还是强贵重物品,对应的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分别是殴打他人、故意毁财和抢夺。因此对老实人来说,最好方式就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先忍耐,等待对方触犯法律的底线。当然如果遇到那种打人不要命的狂徒,撒腿跑吧!人身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敲黑板啦,这里是重点,首要保护的是人身安全,其次是做好录音摄像等取证工作,最不需要保护的就是财产,甚至可以放任对方的故意毁财和掠夺财物的行为。一旦财产有明显的损失,就可以打110报警了。当然不小心被打伤了,最好有那种看得见的外伤,也应该立即报警,然后去医院拍个片子打个包扎,花个千儿八百的都不为过,留好票据,等待派出所处理。
有的人皮糙肉厚,被打了几拳,踹了几脚,既无外伤,也无内伤,会觉得没必要去医院花冤枉钱,就像视频中的老实人,明明被打被踹,也不去医院检查,说白了就是心痛钱。很多人不理解,被打了,还要自己花钱看病。一般打架真不去医院身体也没什么问题,为什么还要去呢?其实哪里是去看病,分明就是拿到对方打人的证据啊!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很多被打的人会执拗的向打人的一方和警察提出要求:谁打我谁给我支付医药费。你想想我打了你,还让我拿钱来证明是我打的,有这么傻的人么?再说如果没有病历作为证据,用什么证明对方打了你,又怎么取得这次博弈的胜利。只有胜利才能赢得尊严,只有胜利才能赢回所有的损失,自然也包括医药费。
因此只要被打,不管有伤没伤,先掏钱到医院检查。然后带着病历到公安机关来处理,这时候绝地反击的时候也就到了,主动权已经掌握在老实人的手中,你要是想挽回损失,就可以和社会哥调解,什么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营养费统统提出来,该秋后算账了;如果你不差钱,就想解解心头之恨,也可以要求警察叔叔追究对方法律责任,殴打他人至少也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之后也可以追究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不是公安机关的职责,需要你提起民事诉讼,最后由法院来裁决。不过我建议最划算的方式就是同意调解,即让社会哥服了软,又拿了钱。得饶人处且饶人,以防社会哥再生事端。
最后总结,当老实人被社会哥碾压的时候,先忍耐,等待对方犯错,最后拿起法律武器一击制胜。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录音录像,静候时机,法律制裁,一击制胜。
为什么这里强调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听到这里,很多人可能很难接受,难道我们就任人欺凌,任人宰割。请大家反思一下此案中,老实人在数次反击和报警中,正义能否得到了声张呢?如果不能,什么样的策略,才是制胜的良方呢?如果冲突不可避免,如果我们在正面的竞争中无法获得胜算,一时的忍辱负重又算的了什么,因为我们在等待,静候敌人的犯错。法律终将为我所用,我们将赢得最终的胜利。
我相信你应该能够明白,我们用损失尊严、财产和人身被打的方式来换取了法律对恶人的制裁,这是赢得最终胜利的最有效方式。首先说一下“骂不还口”,其实前面已经提到是社会哥主动找茬的行为。像这样的人是我们应该主动远离的,说一句难听的话:打不起,我还躲不起吗!对于不按套路出牌的渣渣,躲的越远越好,还是那句话,好人别跟狗斗。其次重点说一下:“打不还手”。有人会说,面对不法侵害,我们可以正当防卫啊!别太理想主义,全国判决正方防卫的案件拿着放大镜都找不出来。真实的情况是不管是不是正当防卫公检法都会当做故意伤害或者殴打他人来处理。此案中老实人明显打不过社会哥,你还要打,不铁定要吃亏吗?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殴打他人是不分出手的先后、轻重和伤害程度的;而在《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能否构成轻伤。因此只要你出手,不是违法,就是犯罪。后期不管公安机关是调解,还是走法律程序,你失去的不仅是受害人的身份,还失去了挽回损失的权利。别觉得委屈,调解不成双方都将被当做违法行为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投进拘留所。
2、该案中警察会如何处理?
答: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还是强调几个注意事项:1、很多人对公安的办案存在偏见,总是认为公安偏袒或者纵容犯罪,如果你不放下这样的偏见,下面的内容可以不用看了。2、目前我国在办理各类打架案件中,更加重视行为产生的后果,不重视过程。即你被坏蛋虐成狗,最终还是以伤害程度来认定。
我们知道社会哥的伤势不构成轻伤,因此该案构不成刑事案件,行为人双方均殴打了对方,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来办理,双方都要行政拘留的。幸好,法律还有另外一条,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公安机关热衷于调解,不仅仅是因为法律的规定、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因为警力有限,没有更多的精力将天底下的所有违法犯罪者都送致监狱,再说了监狱也关不下。
因此此案中不管社会哥辱骂和殴打在先,还是老实人用甘蔗刀拍头在后,都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此公安机关会以调节为主,伤轻的赔偿伤重的,损失小的赔偿损失大,强势一方赔偿弱势一方。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签字画押,案件结束。如果调解不成,只能以殴打他人为由,将双方都行政拘留。至于民事赔偿问题,就不再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了,当事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法律面前为什么社会哥会完爆老实人?
答:社会哥一般游走在黑白两道,常常用肉身去测试法律的底线,是派出所和拘留所的常客,而且性格外向,身体强壮,气场强大,不仅脑子反应快,还不安常理出牌。而老实人的常常是遵纪守法,法律意识淡薄,性格内向,缺乏应变能力,而且还胆小怕事,摊上事机会死要面子活受罪。因此不难想象老实人在与社会哥的正面冲突中必将遭受碾压,因为社会哥看似无赖的行为,其实是有风险管控的——就是知道法律的红线。而老实人的行为完全被社会哥的操控,是愤怒情绪的宣泄。其实也是大自然中常见的现象,狮子、老虎等在食物链顶端的动物常常抓住弱小的动物也会把玩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