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学习漫谈
无心剑(2003年5月)
摘要:作为一名英语学习爱好者,在十来年的英语学习过程中,有取得进步的喜悦,也有停滞不前的烦恼。最近一年,根据RR模型和心理层次理论,采用了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简言之即自然学习法和个体学习法,英语水平有明显的提高,颇有一番感触,希望把自己的观点拿来和大家分享,最好是通过讨论形成学习英语的正确观念,以及如何让不同的学习者寻找到适合自己的正确有效的学习方法,这应该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初衷吧!
关键词:RR模型,心理层次理论,自然学习法,个体学习法
一、简要介绍RR模型
我认为,语言的习得(acquisition of language)是认知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因此,探讨语言学习应该积极利用认知发展科学的一些最新成果,否则讨论无法深入到学习的内在心理机制。
著名心理学家A·卡米洛夫-史密斯在《超越模块性——认知科学的发展观》一书中论述了她对认知发展机制的看法,内容涉及先天与后天、领域特殊性和领域一般性等有关认知发展的基本问题。她明确表示先天论(nativism)和建构论(constructivism)并非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补充的。她企图使人们相信调和先天论和建构论是可能的。她的工作是要把两者的某些方面整合起来,建立一个既包含先天论观点,又包含建构论观点的理论。这种中庸的处理方式非常合理,能够更好地解释和说明语言习得中的很多现象。
先天和后天、遗传和环境在心理发展中的相对作用一直是发展心理学中一个根本性的理论问题。和当今大多数发展心理学家一样,卡米洛夫-史密斯强调个体心理发展中先天和后天、遗传和环境相互作用的重要性,但她并完全同意皮亚杰后成建构论的观点。她认为皮亚杰关于人类新生儿和幼儿的观点已受到严重挑战。实际上,人脑最初的构造和功能要比皮亚杰设想的复杂得多。许多研究表明,人类心理的各个领域都有其先天的基础。这些先天基础是什么?概括地说,卡米洛夫-史密斯认为是对特定输入的注意偏向(attention deflection)和加工原则(processing principle)。最初的偏向把婴儿的注意引向某些输入,建立有关的表征。先天的原则制约着婴儿对这些输入的加工,并决定以后学习的性质。不过这些先天的素质只是一种倾向和概略,而不是像先天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详细的规定和预成的知识。一个系统中先天规定得越多、越具体,这个系统以后的灵活性、创造性就越少。而且,虽然先天的倾向性引导着婴儿早期的发展,但她认为我们也不应该像先天论那样排除后天的建构理论,或给建构留下很小的余地。不论先天成分是什么,只有通过环境的推动才能成为能力的一部分。环境的作用不仅仅是一个触发器。即使在先天规定得比较详细的语言领域,先天规定性单独也不能解释语言的习得。
卡米洛夫-史密斯特别强调个体内在的变化在心理发展中的作用。她在书中反复论述了表征(representation)的发展变化问题,提出了表征重述模型(Representational Redescription model, RR model)。
她认为相同的知识可以多重水平和形式加以表征和存储。人类对知识的表征有四个不同的水平。第一个水平,她称之为内隐水平I(Implicit)。在这一水平上表征是对外在坏境的刺激材料进行分析和反应的程序。信息以程序方式编码,包含在程序中的信息是内隐的,且相互独立。这种表征能产生正确的行为,达到行为的成功,即行为掌握(behavioral mastery)。第二个水平是外显水平E1(Explicit 1)。这时的表征已是外显的,它的组成部分已可作为材料进行操作,且变得灵活,但它还没有通达到意识,还不能用言语报告。第三和第四个水平是E2(Explicit 2)和E3(Explicit 3),这时的表征已通达于意识,并能用言语加以报告,同时,和其他方面有跨领域的关系。她认为表征的变化,就是通过表征重述逐渐把程序中的内隐信息(implicit information)转变为外显知识(explicit knowledge),逐渐变得能为认知系统(cognitive system)其他部分利用的过程。这个过程在各个不同的领域、在整个一生中一再发生。在表征重述问题上,她强调人类知识表征的多重性(representational multiplicity)。人类以不同表征形式重复地表征信息。其中行为掌握是表征重述的必要条件。作为行为掌握之基础的表征达到稳定状态后,表征才得以重述。但发展不仅仅停留在行为掌握,人类要超越行为的掌握,发展出不同外显水平的表征,最终达到元认知(metacogniton)、元语言(metalinguistic)的反思,在此基础上建立理论。这是人类认知的特点,人类认知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也由此而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作者把儿童称之为小小的语言学家、小小的数学家、小小的物理学家,等等。
在表征重述问题上她强调的另一点是,表征重述是自发的(spontaneous)、内源引起的(Endogenously provoked)。儿童不是由于对环境有更多的信息,不是通过从外部环境中寻找进一步信息而从水平I发展到较高形式的表征形式的,它是处在稳定状态的系统自动地改进自身的过程。变化常发生在成功之后,而不仅仅是随着失败而来。它可以在没有矛盾的条件下发生,而且矛盾也不会自动引起变化。因此,RR模型是一个关于人类特有的从内部利用已存储的知识,而不是通过利用环境来丰富自己能力的假设。当然,卡米洛夫-史密斯并不否认,表征变化也可能通过和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受外源影响,在失败的条件下发生。但是当变化是由外源引起时,它必须包含内部的变化,经历表征的重述。这种内源的由成功驱动的变化观显然和其他许多发展学者,包括皮亚杰的观点不同。
二、心理层次理论简述
人可以被理解为七层建筑:三层在底下,三层在地上。中间这一层一半在上一半在下。这第四层就是我们所在的地方。弗洛依德称它为意识(conscious mind)。当弗洛依德治疗病人的时候,他觉察到在意识之下有某种东西。他称它为无意识(unconscious mind)。他停在那里了。他认为他发现了新东西——某种意义上他是对的,因为他不知道东方心理学已经存在了数千年,东方心理学知道精神的所有状态。
所以这只是一个重复的发现。荣格——弗洛依德的最亲密的伙伴,也是最有才华的心理学家——他工作更努力,进入人的精神更深,他发现了无意识下的一层。他称之为集体无意识(collective unconscious mind),他在这里打住了,没有人比他更深入了。但在东方,在集体无意识下面,我们已经发现了这最后一层——宇宙无意识(cosmic unconscious mind)。在东方只是简单地提到这些部分,没有谈到细节。原因很清楚,因为东方的探询与西方是完全不同的。西方心理学家关心的是病人,神经错乱的人,自然地他们不得不从意识下到无意识。如果有谁更加神经错乱,那么他们不得不下到集体无意识。另外,很少见到一个人疯得到了宇宙无意识,如果他如此错乱,他将几乎像一块岩石。这就是他们还没有发现宇宙无意识的原因。
然而,在东方探询是完全不同的。他们开始了解静心者的精神,而不是疯子的。他们发现在意识之上有一层超意识(super-conscious mind)。许多宗教都停在这里,认为他们已经到达了——它是如此美丽,如此和平。而另一些探询者飞得更高,在超意识上发现了另一层:集体超意识(collective super-conscious mind)。大多数探询者都停在那里了,洋溢着喜悦。很难让人相信还有更多的东西。然而有少数人走到了尽头,到达了顶峰——他们发现了宇宙意识(cosmic conscious mind)。
由此可见,从人类的普通意识出发,有两个方向,一个朝向宇宙意识,是一条生命朝上的升华之路,一个朝向宇宙无意识,是一条生命朝下的堕落之路。生命的质量取决于意识处于哪个层次,意识永远处于流动的过程中,不是向上,便是向下。生命是存在性的,而思想和语言互为表里,不过是存在的显现而已。生命存在是第一义的,而思想语言是第二义的,生命存在就好像天上之明月,而思想语言就好比是水中之明月,后者是前者的影子或者映射。明白这层道理,学习语言就不会舍本逐末,过分在乎学习的技巧,而应该把重心放到如何提升生命的层次以及如何丰富思想的内容,生命在流动,思想在变化,语言作为表现工具,焉有不随之变化之理?对我而言,空洞无物的语言,纵然合乎语法规则、技巧高超、精巧细致,也是毫无意义的文字游戏,应该毫不犹豫地弃之如敝履。
超越世俗的独立人格,应该是人之为人最可宝贵的品格,哪怕他的声音很微小,但必须发自他内心深处的领悟和觉悟,是他生命最真实的表达,真话对现实世界是一种可怕的力量,说真话听真话需要何等的勇气!鲁迅的硬骨头是独立人格的光辉楷模,在黑暗的专制时代,能够坚持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抨击时弊,追求真理,鲁迅杂文的伟大无疑是基于他伟大的人格!鲁迅深刻犀利的文字让那些靠卖弄语言文字技巧为生的卑鄙文人无地自容,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的像鲁迅一样的硬骨头,否则语言文字的品位堪忧。学习语言,不顾及人品的提高,无疑是舍本逐末。对自己真实,对别人真实,这是唯一通往真理的途径。意识形态是对个人独立精神的扼杀,统一思想是一个社会最卑鄙的勾当。语言应该成为表达个体生命的有力工具,也应该成为生命个体争取自由的有力武器。生命力勃发,感觉敏锐,思想独立,这些才是语言背后的实质,如果语言的学习不能促进生命力的勃发、感觉的敏锐和思想的独立,那怕能在语言测试中得高分,在我眼里,都算是失败的语言学习。
三、英语学习散论
1、尊重语言习得规律的自然学习法
老子说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所以,我们应该树立这样的观念,凡是自然的东西都是好的。我们是自然之子,只要我们顺乎自然地发挥天赋的功能,很多东西就会很容易学会。如果一种学习方法,某人用起来很不自然甚至很痛苦,那么应该认为这个方法不适合这个人。他应该勇敢地抛弃这个不适合他自己实际情况的方法,然后去尝试其他方法。
绝对不能认为方法是正确的,而这个人太愚笨。这种错误观念贬低了人的天赋和尊严。在我心目中,人,才是根本,一切方法都是可以考察和选择的对象,没有绝对正确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一切要以人为本,只能要方法来将就人,而不是相反,这是我讨论英语学习时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
英语作为一种世界语,在现代社会尤其国际交往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我们国家对英语教育应该说非常重视,我国学生在十几年的学生时代花了不少的宝贵时间来学习英语。很多学生都为学习英语感到头疼,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学好英语。学习一种语言的乐趣没有体会到,英语水平很难提高的痛苦烦恼倒是一直伴随。其效果是有目共睹的,哑巴英语不乏其人。几乎不能流畅地用英语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那就是说,英语的交际功能没有很好地实现。
一些本科生和研究生即使托福考试和GRE考试成绩比较好,但是英语的语言表达能力仍然很糟糕。英语并没有融入到他们的头脑和血液中,他们完全不能熟练地运用英语来交际,只是很蹩脚地运用着英语的字词句在做翻译练习。英语没有成为他们擅长表达自己某些思想情感的一种有力武器,正确流畅不用说了,感情色彩和个性风格就更不用提了。他们的头脑一直在思考该如何把自己的想法翻译成英语,根本没有机会把自己的情感灌注到所说的话中去,结果就是干瘪瘪地平铺直叙,缺乏语言表达的动人魅力。
原因何在?难道是我们中国的学生普遍缺乏学习语言的天赋吗?答案是否定的。一个中国小孩在美国生活,很自然地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因此我们应该思考我们是否遵循了正确的学习规律和采用了正确的学习方法。
我们要摒弃错误的英语学习方式,树立起新的英语学习习惯。包括英语在内的所有语言都并非是研究的对象,而是熟习的对象。当一切都习惯成自然时,我们就可以完全从迄今为止仍然愈学愈难的英语学习中解放出来了。人们用母语说话时,熟习的内容自动浮现于脑海中,却并不深究语法。我认为,说外语也可以如此。
我所提倡的自然学习法只有三条基本原则。
第一、学习英语应该遵循由简入繁、由易到难、由粗至细的原则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学习英语切忌好高骛远,学习的开始就挑选难、繁、细的材料进行攻坚战,以为学习效果更好,实践证明这是一种错误的态度。如果学习材料远远超出学习者的语言水平,这样的挑战就失去了乐趣,而只是让人感到丧气和痛苦,材料不恰当,破坏了学习者的兴趣和信心,这是最糟糕的事情。
人的思维要受到精神状态的影响,情绪饱满和信心十足的时候,思维敏捷而且记忆轻松,在这样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学习英语,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学习英语应该一步一步地提高自己的水平,千万不要抱着十天可以速成的错误心理。语言的学习是一个终生发展的过程,千万不要以为通过一段时间的刻苦努力就能完全掌握英语,要知道对语言是学无止境的。
只要生命在不断变化,作为表现工具的语言,就会自然而然不断地经历表征重述,从而使语言表达水平越来越高,越来越炉火纯青,学习语言的乐趣就会越来越强烈。
有一点必须指出,有些英文作品对我们如果显得太困难、繁杂或者微妙,除了语言本身(词汇和语法)的障碍之外,更重要的在于我们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我们的生命层次太低,思想太肤浅,自然无法领悟文章的奥妙。
有句话,我印象很深,你要学写诗,功夫在诗外。其实,学习英语的道理又何尝不是如此,要提高英语表达水平,功夫应该花在英语外,没有足够的学识修养,英语技巧掌握得再好,也不过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而已。
其实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金字塔的形状,或许可以受到一点启发。金字塔稳稳当当地矗立着,那是因为下大上小,我们学习英语也应该借鉴金字塔,简单的作为繁杂的基础,容易的作为困难的基础,粗略的作为精细的基础。简单、容易和粗略就是金字塔庞大的基底,繁杂、困难和精细就是金字塔的顶部。我们按照这样的过程学习英语,就一定能达到金字塔光辉的顶端!
第二、学习英语应该遵循先听后说、先读后写、先积累后运用的自然顺序
古人有句经验之谈: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这个经验完全符合学习的逻辑规律。
学习英语,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和兴趣爱好多多吸收语言材料,敞开头脑,充分吸收,积累尽可能多的丰富语言材料,如英文歌、英文小说、报刊杂志、英文电影等等。
应该持一种来者不拒的态度,一种海纳百川的气势,要知道人脑具有对语言材料的自动加工处理功能,材料积累到一定时候,人脑就会加工处理出一些有用的语言信息。听多了,自然想说,读多了,自然想写,一切都顺其自然,完全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听和读,是输入和积累,也可以说是基于观察的学习。应该尽力模仿,每个音调和语调,每个字词和句子,从粗到细地模仿和吸收,要抱着一种不求甚解、顺其自然的态度才好。究竟什么时候该休息一段时间,让输入的语言材料在大脑内部按照个人的特点进行加工处理,这完全是因人而异的事情。
当你觉得你的头脑被很多语言材料充满,就像茶杯已经倒满了水,如果再继续往茶杯里倒水,只会溢出来,好了,抓住那个临界点,开始休息。所谓休息,我是指,完全把所吸收的语言材料统统忘掉,把它们抛入潜意识得到加工处理。
积极的休息方法是去做跟英语完全无关的事情,不要担心自己学的英语会忘记,心理学研究指出,人会自然记住自己感兴趣的东西,遗忘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你感兴趣的东西,无需你时时刻刻想着,也会深深印在你心底深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特别建议,选择英语材料应该因人而异,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英文材料才行,否则吸收的效果肯定不好。
在我看来,对材料有兴趣,表明大脑的那扇门对这个材料是打开的,否则,门是关闭的,所以尽管听了或者看了不少材料,因为不感兴趣,被大脑拒之门外,相当于没有吸收任何原材料。
说和写,是输出和释放,也可以说是基于反馈的学习。应该积极勇敢地实践,不要怕说错,不要怕写错。只有在大胆的实践中,才能发挥大脑的语言自我纠错功能。在成功与失败中,慢慢地提高英语表达水平。
听和读,是圆的一半,说和写,是圆的另一半,两者不可偏废,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圆,而且这个圆要不断地循环,才能不断地提高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
第三、学习英语应该尊重从错误到正确、从简陋到完美的渐进过程
很多英语教师持这样一种观念,我认为是错误的。他们认为一开始就要让学生说一口绝对正确的英语,每字每句讲得非常认真仔细,对学生出现的错误是孜孜不倦地加以批评和指正,这种急功近利的态度危害很大。
太在乎结果而轻视过程,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心理。用之于英语学习,我个人认为,老师很轻松地代劳了学生从错误到正确、从简陋到完美的渐进过程,几乎是剥夺了学生从错误自然成长的大好机会。学习的效果大致是这样,暂时效果好,长远效果差,说明学生没有经历一个漫长的由错误到正确的渐进过程,印象不深,很容易遗忘。
有句诗是这样讲的:书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习英语,教师应该给学生犯错误的自由空间,让学生慢慢体会,自觉纠正,这样印象深,效果好。教师千万不能心急,希望快速看到教学效果,这其实是一种非常自私的态度,应该尊重学习语言的客观规律,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这样才是真正对学生负责的好教师。
2、尊重学习个体特点的个体学习法
工业时代的产物就是标准化生产模式。我们传统的英语学习观念中也受此影响很深,需要加以剖析。
首先,人不是机器,每个人都是独特的,这个世界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其实,成人和儿童一样,都有注意偏向和加工原则,偏向把人的注意引向某些输入,建立有关的表征。先天的原则制约着人对这些输入的加工,并决定以后学习的性质。因此,适合某个人的学习方法,不见得一定适合另一个人。而我们的学校英语教学,却在愚蠢地给学生提供一种据说是非常正确的学习方法,如果某些学生用这个方法不自然,甚至痛苦,学习效果不好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认为学生存在问题,而不是方法不好,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统治了不少英语教师的头脑。其实,法无定法,只要是适合某个学生的方法,对于那个学生就是好方法,应该加以鼓励才对,而不是自己认为正确的学习方法去替代,那样做的教师真的很愚蠢,缺少一种可贵的辩证思维。在语言学习这个问题上,我是个崇尚个体的个人主义者,相信自己内在的声音,至少这一年里,我用的某些学习方法是曾经被一些英语教师批判过的,但是我用起来很舒服,感觉英语自然而然就融入我的生命中,自然而然就能用英语来表情达意,当然效果也较好,英语表达水平明显提高。
其次,语言表达应该有个人风格,同样的意思有很多种表达方式,绝对不能简单地拿一种表达方式作为标准,应该鼓励学生用自己的话来表达思想情感,不要说一口标准的没有个人风格的英语。"Speak in your own words."即“用自己的话来说”,是英语学习中非常重要的原则,否则,语言的学习就变成了鹦鹉学舌。RR模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人类以不同表征形式重复地表征信息,我个人非常赞成这个观点,多样性的选择意味着自由,没有自由,就没有人的尊严可言。例如,如何表达这个意思:这个问题太难我无法理解。至少有这样几种说法:(1) This problem is so difficult that I can't understand it.或者This problem is too difficult to be understood. 这就是非常标准的表达,意思表达得很清楚,而且非常合乎语法,但是显得很死板,没有一点味道。(2) This problem goes beyond my mind. 这个问题超出我头脑,当然是太难以至于无法理解的意思。这个表达显得要生动得多。(3) This problem is over my head. 这个表达跟前一个表达相似,比较形象。当然可能还有别的更好更有趣的表达。又如,要表达:你的爱对我的生命很重要。也可以有很多种说法:(1) Your love is very important to my life. (2) Your love means the most to my life. (3) I cannot live without your love. (4) Without your love there's no day. 前面两种说法是直接表达重要,而后面两种说法采用双重否定的句式间接地表达重要,我个人比较喜欢最后一种说法,觉得表达效果最强烈。作为教师,应该鼓励学生学会灵活地表达自己,慢慢形成自己的语言风格,最好是话如其人。
语言的学习跟读书关系颇为密切,不能不论及。关于读书的目的,宋代的诗人和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吃一个人所喜欢吃的东西终究是最合卫生的吃法,因为他知道吃这些东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顺利。读书跟吃东西一样,“在一人吃来是补品,在他人吃来是毒质。”教师不能以其所好强迫学生去读,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们一样。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所以,世间没有什么一个人必读之书。因为我们智能上的趣味像一棵树那样地生长着,或像河水那样地流着。只要有适当的树液,树便会生长起来,只要泉中有新鲜的泉水涌出来,水便会流着。当水流碰到一个花岗岩石时,它便由岩石的旁边绕过去;当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时,它便在那边曲曲折折地流着一会儿;当水流涌到一个深山的池塘时,它便恬然停驻在那边;当水流冲下急流时,它便赶快向前涌去。这么一来,虽则它没有费什么气力,也没有一定的目标,可是它终究有一天会到达大海。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我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或阴阳注定的。纵使某一本书,如《圣经》之类,是人人必读的,读这种书也有一定的时候。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候尚不可读《易经》。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读书跟吃菜无异,好吃的菜不妨多吃,不好吃的菜不妨少吃两口,甚至不吃。选书跟选朋友无异,朋友有很多层次,而且每种层次的朋友能给人不同程度的满足,友情的多层次才会丰富人生。有些书,只能算是酒肉朋友,读一读,放松神经未尝不可,生命毕竟不能太严肃,过分严肃就是一种精神病态;有些书,可以算是普通朋友,读一读,获得一份理解和安慰,像春天的阳光;只有很少的书,需要缘分才能遇到的好书,可以算是知己,那种交流的畅快,就好像一把火燃烧整个生命,激情洋溢,生命在交流中不断升华,当然这种书可遇不可求,遇到了千万要好好珍惜哦!经常徜徉于书海,细细品味,吸取精神营养,我觉得,语言表达的提高乃是自然之事!
我觉得,英语教师应该提供一些学习方法,供具有不同特点的学习者选用,当然教师要分析学生的学习特点,帮助学生选择适合他自己的学习方法。当然也要鼓励学生创造一些新方法,只要能够取得效果,就应该加以肯定,英语教师应该与学生一起共同学习提高才是正确的态度。另一方面,语言的学习材料不能强调统一,应该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个性和兴趣去挑选阅读材料,这样的吸收效果才能理想。
3、强调语感培养淡化语法分析
语感属于直觉思维的范畴,语法属于逻辑思维的范畴。直觉思维用于发现新事物,逻辑思维用于分析旧事物。先有语言,才有语法,语言是第一义的,语法是第二义的。如果一句英语说起来很流畅,听起来很悦耳,感觉很美的话,不用怀疑,这句英语即使不合语法,也是正确有用的。相反,一句话尽管合乎语法分析,但是说起来不流畅,听起来不悦耳,虽然正确,但是绝对没有用,语言的交际功能肯定要摒弃这种东西。因此,英语学习中应该注重语感的培养,语感说到底是一种整体的美感,我们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美”。美的东西往往不合逻辑分析,大家可以欣赏一些绝妙英文诗歌,很多地方不合语法,但是读起来就是很舒服。
另外英语也在随着时代不断地发生变化,我想也没有什么绝对准确的英语,过分强调语言的准确性甚至精确性恐怕是误入歧途了,因此我觉得语言的流畅(fluency)在某种程度上比语言的准确(accuracy)更为重要,语言表达的最高境界,我觉得应该如行云流水,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这里需要的是高超的语感,而不是精确的语法。所以,不要太在意语法,成为语法的奴隶。这个社会不乏这样的人,精通语法,但却不能流畅地表达自己,写出一篇像样的好文章,难道不可悲吗?
我特别希望英语教师更加地注重语感的培养,实质就是培养学生的一种美感。审美教育或许应该引起英语教师的高度重视。美化我们的语言,应该是教师们义不容辞的职责。
4、教育应该尊重个体,发挥学生的语言潜能,而不是强加正确的学习模式
语言的学习跟整个教育的指导思想也不无关系,我渴望一种尊重个体尊严和激发个体创造性的教育,我个人觉得这就是创新教育的实质。如果不尊重个体,相反设置很多条条框框要人去遵守,那么个体的创造潜能只能被无情扼杀。
教育这个词有两个意思,都很美。一个是大家熟知的,虽然并未实践,那就是:从你里面抽出。教育的意思是:从你里面抽出,让你的潜力变为现实,就像从井里抽水一样,但那并未实践。相反,很多东西倒给你而不是从你抽出。地理,历史,科学,数学,他们不停地把这些倒给你。你变成鹦鹉。你被当作了计算机;他们就像喂计算机一样喂你。我们的教育机构就是灌输头脑的地方。
教育的真正目标究竟是什么?正统的书籍上有明确的答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发展的有用人才。在这里,个人的生命不是重要的,相比之下,没有生命的社会倒是重要的,需要诸般改造个体的生命去适应它,适应社会的才能得到极大的肯定,也就意味着说谁放弃自我融入社会谁就有可能获得所谓的“成功”,谁坚持走自己的路谁就有可能遭致所谓的“失败”,成败的标准如此简单明了,真让人感叹不已。我心目中的理想教育:让我们认识自己,成为真正的自己,培养单独的个体,而不是适应社会车轮旋转的一个零件。单独的个体意味着生命的完整性,他的快乐并不依赖于社会对他的评价,赞美不会增加他的快乐,指责也不会增加他的痛苦,他对自己有正确的认识,因而不会轻易被社会的意见所左右,可以说他的心生活在这个社会之外,即所谓身在红尘心已超然,这种人是不容易放弃自我服从于社会的安排,但这种不依赖社会评价机制的个体性对社会的安全始终是个隐患,因此世俗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彻底消灭个体性,培养符合正统社会标准的具有统一规格的机器,看着一个又一个学生成为傻乎乎的螺丝钉,那些教育者感觉自己获得空前的“成功”,自己的改造工作终于取得成效,能不感到由衷地欣慰吗?很多教育者就是这种可悲的传声筒,把世俗社会的种种观念通过各种途径灌输给正在成长的孩子,方法似乎很简单,只要孩子接受他的观念,照着他的指示去做,他就毫不犹豫地给予表扬,鼓励孩子继续这样听话;如果孩子拒绝他的观念,按着自己的想法去做,不服从他,他感觉被冒犯了,就毫不犹豫地给予指责,长此以往,这样的运作机制使很多小孩就慢慢放弃了自己的想法,变得越来越合群,越来越听话。这是一个真理:越没有自我的人越容易合群!没有棱角的和事老永远只是棵草,随着风改变自己的方向,他的生命怎么会开花!
教育就像在培养成功的机器。即或是高唱素质教育,从本质上而言,和应试教育没有什么不同,两者的目标都是一致的,培养适应社会的有用人才,只是方式不同而已,“社会和个体孰轻孰重”完全一样,社会是目的,占主导地位,个体是手段,居从属地位。一个人存在的目的竟是为了对社会有用,否则他的存在就毫无价值,真是一个谬论!在我看来,社会只是一个供个体舒展自己性灵的场所,个体的幸福和快乐才是最重要的。马克思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由全面发展的自由的个人所组成,那无疑是一个值得奋斗的美好理想。马克思的精髓在于其人道主义,其改造社会的目的无疑是为了让每个人都有机会自由地发展自己,马克思对人性的深刻分析和对个体的充分尊重无疑值得我们的教育者好好学习和领会。一个教育者如果不能让受教育者明了自我的价值,让他学会爱自己、相信自己,学会张扬自己的个性,激发他的个体创造性,建立自己独立的不随波逐流的人格,那么这种教育就是非常肤浅的灌输式教育。我觉得教育者应该像一个火把,他的工作就是去发现,去点燃受教育者本身具有的智慧火花,教育的方向应该从“内”向“外”,而不是从“外”向“内”,这个转变实在太困难,因此我对教育的未来不敢持乐观态度。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体性,帮助学生发现他自己的学习语言的潜能,帮助学生发现适合他自己的正确的学习方法,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方法学习英语,而不是好为人师地把一种所谓正确的学习方法像“万精油”一样在所有学生脸上“涂抹”,那样恰恰是害了学生的语言自学能力,这样教师的罪过非浅哦!
5、克服学习英语的恐惧心理,大胆地说英语和写英语,在实践中提高英语水平
学习英语的效果不好,除了方法不对路之外,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恐惧心理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尊,都不愿意或者没有足够的勇气在公众场合说错丢脸,这个心理很容易理解,但是,一个人既然决定要学好英语,就应该无所畏惧地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否则只能原地不动。其实在英语学习方面,你怕说错,别人也一样怕说错,大家的心理是一样的,如果你勇敢一点,用英语表达自己,即使有错,别人或许会嘲笑你,但更多是佩服你的勇气,也许会在你勇气的带动下,大家都慢慢开始大胆地说英语了,这就是良好的开端,成功的一半。
充分利用一切机会,锻炼自己的英语。当然,如果有机会和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交流,那学习效果更好。西方人在交谈时一般不纠正对方的语言错误,并认为那是不礼貌的行为,因此,你根本不用担心,只管勇敢表达你的意思,然后仔细听对方的应答,因为很有可能对方用地道的英语把你的某些意思重新表达了,留心这些细节,抓住这个宝贵的学习机会,慢慢地学习地道的英语表达法,纠正自己的中国式英语。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个从中国式英语到地道英语的过程并不会像某些人说的可以速成,我根本不相信这种不符合语言习得规律的蛊惑之词。
李阳疯狂英语中提倡的三最法:最清楚、最大声、最快速,对于克服哑巴英语的恐惧心理,确实效果明显。另外,韩国英语学习畅销书《千万别学英语(Not Study, But Learn)》中倡导的英语学习法,对于提高英语表达水平也有明显的效果。
6、我个人的英语学习经验,兴趣作为学习的基础,游戏作为学习的心态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对此体会很深。我特别喜欢听英文歌,也喜欢学唱,并且一些经典的英文歌,如《Yesterday Once More》、《Right Here Waiting》、《Because I Love You》、《I 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等等,我可以非常投入地歌唱,那些歌词已经深深地融入我的心灵,我慢慢学会了领略西方人如何表达真挚热烈的情感,在和中文歌曲的对比中我更加喜欢英语和汉语,我沉醉于两种语言的美妙。用英文放声歌唱,对自己的情绪也是很好的宣泄和疏导,当然自然而然,也掌握了不少地道的英语表达方式,和一些修辞手法,这也算是快乐学习的一条途径吧。
我的专业是数学,但喜欢程序设计,喜欢欣赏诗歌,探究哲学和宗教的问题。我喜欢把所知道的东西融于一炉,成为我生命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我眼里,数学是一种语言,是我们和大自然奥秘进行交流的语言,也是一种世界通用的简洁明了的符号语言,它的美丽令人陶醉。程序设计也是一种语言,是我们和计算机进行交流的语言,能编写程序指挥计算机完成一些特定任务,总能感到一种创造的喜悦,就好比我学会了英语,能够和外国朋友交流思想情感,那会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而诗歌、哲学和宗教,都是用语言表达生命的光辉成果。我兴趣在此,因此我就喜欢做诗歌、哲学和宗教方面的英汉互译,两种语言文字的转换工作是对一个人文化修养和语言表达的综合考察和锻炼,所以千万别忽视了英汉互译在英语学习中的重要性。
前面我曾言及,读书如吃菜,选书像选朋友。对我而言,真正的好书就好像我的知己朋友,不厌百回读的。说专业一点,就是要处理好精读和泛读的关系。一般的英文报刊杂志,只能作为我的普通朋友,偶尔阅读,长点见识,获得一份轻松和愉快,这些当然属于泛读的范畴,我采取不求甚解的态度,了解其大概意思即可。英文世界名著,选择一部或两部自己特别喜欢的,凭直觉就喜欢的作品,就好像喜欢一个女人而说不出理由一样,对我而言,我喜欢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Jane Eyre)》,语言文字的优美不用说了,简爱有思想,有见地,人格独立,追求平等纯洁的爱情,几乎成了我心目中理想的女性,经常阅读这部作品,而且细细品味,我的思想不受影响是不可能的。
另外两个人的英文著作,对我影响特别深,不能不提及。一个是林语堂,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写宇宙文章。他用英语创作的一系列作品曾经轰动欧美文坛,并且影响深远,其中有的被美国大学选为教材,有的被政府高层倚为了解中国之必读,一直被视作阐述东方文化的权威著述。其次还因为林语堂高超的艺术造诣和非凡的文化修养。再者,应是惊叹于林语堂那“极其美妙,令以英文为母语的人既羡慕敬佩又深感惭愧”的精纯娴熟的英语。我喜欢细细品读他的英文作品,如《吾国吾民(My Country And My People)》、《生活的艺术(The Importance of Living)》,他的译作也是我的最爱,如《浮生六记(Six Chapters of A FLOATING LIFE)》,阅读林语堂的英文作品,领略其思想的芬芳,学习其语言的精妙,是我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快乐时光。
另一个是印度哲人奥修大师的英文演讲,对我影响最深。他的英文演讲,在语言形式上是很简洁、精确、纯净,富有音乐的旋律性和节奏感;而其内容上又是极其深刻、博大、强劲,富有无限的穿透力和启示力。这两方面特点的结合几乎可以说是完美的。奥修是在演讲,是在对着人演讲,而不是拿着稿子在读,他从不在读,他只是在流动,他说:“当我对着你们演讲,这实际上是宇宙在使用我。我的词语并不是我的词语,它们属于宇宙的真理,那就是它们的力量,那就是它们的权威性,那就是它们的魅力。”奥修这个人太复杂了,这个人太博大精深了,这个人是一个无底洞,所以,他的语言也是那个样子。语言和人的存在状态是相应的。我抱着虔诚的心态,静静品读,让他的美妙语言流过我的心灵,融入我的生命。而且我情不自禁要进行翻译,但是真的很艰难。这项工作对译者的要求是全面的:没有精神状态、意识状态的相应,或者,没有让自己变得“空”一些,那么翻译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奥修对此又开启了一个窍门:
一个译者或许并不精通语法,但是他应该爱上我,那样,他就知道了那个本质的感觉,那么,翻译中将会有一个自然的、自发性的流动。神秘家的言语会使它周围带着一种宁静,他的言语不是噪音。他的言语有一种旋律、一种节奏、一种音乐,而在他的言语的核心处,就是完全的宁静。如果你能穿透他的言语,你就会遇到那无限的宁静。但是要穿透一种佛性的言语,那个方法不是分析、不是争论、不是讨论;那个方法是:掉入到与他的亲和的关系中,与他变得协调,与他变得同步,在那个协调和同步中,一个人就进入到了大师的言语的那个核心。在那儿,你不会发现任何声音、任何杂音;在那儿,你会发现绝对的宁静,并去品尝它,你就能理解大师。
其实我最想分享的学习经验是:找到自己心仪的大师,全身心地融入其中,你的生命会发生变化,思想和语言也会随之变化,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过程呀!我希望更多的朋友能体验到这样的美妙!
至少对我而言,因为我喜欢英语,所以我有一种要用英语表达我生活中每一件事情的自然冲动,如果不知道如何表达,首先翻词典找例句,不成功,向懂英语的老师包括外教请教,一定要把我想表达的东西用英语说出来,我才善罢甘休,这也算是一种痴吧!不过,学任何东西,没有一点痴,要成功恐怕不容易。学英语,也要这种痴迷,好像它是你的恋人一样,你情不自禁地对她诉说衷肠,到了这个地步,英语怎么会学不好呢?
我个人对死记硬背单词手册,一向持否定态度,尽管能够短时间提高词汇量,应付考试倒是很不错的,但是对于切实提高英语表达水平,我个人觉得好处并不多,因为这种速成的词汇量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很快就会遗忘。我建议,去读自己喜欢的英文作品吧,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掌握单词的用法,慢慢增大自己的词汇量,这才是可靠的办法。
学习英语,我抱着游戏的心态,学多学少,学好学坏,并不是一件值得严肃考虑的问题。我们能把握的只有现在,过去的成为记忆,将来的还是梦想,而且要实现美好的梦想,关键也在于现在的努力创造。领悟这层道理,就该立足现在,带着新奇的眼光全心活在当下的每一瞬间,生活的海洋总会不断涌现美丽浪花,保持纯朴敏感之心,便会感受到世间被人们迟钝眼光忽略的美,整个世界绝不是一幅枯燥乏味的画面。我在学习过程中从不在意要实现什么目标,就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就获得一种满足和乐趣。立足当下的学习和感受,决不空想未来如何,这是我学习英语的基本原则。这种非功利性的学习好像不适合市场经济的潮流吧,但是我喜欢这样做,没有办法的事情!
四、结束语
我对英语学习的观点主要基于我对生命、哲学和心理学的理解和领悟,我崇尚自然和个体,这决定了我学习英语的方法。
我崇尚简朴自然的生活,像那奔流向东的江河,时时唱着欢快之歌;像那飘游四方的云朵,处处跳着轻妙之舞;它们都快乐自在,因为它们拥有自己的空间,独享其趣。江河以奔入大海怀抱为最大幸福;云朵以阅尽人间风光为至高快乐。世间一切都“因缘有定”,全身心投入现在的辛勤耕耘,该来的总会在某个成熟的时刻拜访你,让你沉浸于收获的无限喜悦中。
或许这个时代是从古到今政治最为宽松的时代,言论也比较自由,恐怖的“文字狱”和“株连”一去不复返,这是一个允许个性张扬的时代,没有必要替自己设定固定的生活模式,人毕竟和蚂蚁或蜜蜂等完全群居性动物有极大的不同,人能够享受生活,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具有灵活性来随机应变周围的环境。首先要明确一点:世上没有所谓好模式,只要适合你的情况,对你便是好模式;世间没有所谓绝对真理,只要是有利于完善你自己的道路,对你便是通往真理之路。
我个人觉得,如果坚持自然学习法和个体学习法,比较容易收到英语学习的效果。当然需要实践的证明才行。但至少我从这个方法获益良多,我会继续坚持这个适合我自己的学习方法,继续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
本人才疏学浅,竟然对专业以外的东西大放厥词,只能贻笑大方。对英语的教与学发表了一些门外汉的意见,错漏之处在所难免,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评和指正。
参考文献:
[1] A.卡米洛夫—史密斯.超越模块性.华东师范大学.2001.
[2] 奥修.静心.上海三联书店.1995.
[3] 郑赞容.千万别学英语.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