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段三观很正的话,戳中了我内心,这段话来自一位幼儿园的老师。
孩子犯了错误,到底能不能打骂孩子?
这位老师的答案是:在有必要的情况下,犯了原则性错误的,可以骂,也可以打,实施“打骂”的依据一定是剧情需要,而不是,也不可以是“我很生气”。“剧情需要”是指孩子犯的错误已经触及底线了(如生命安全,品德品性),甚至是屡教不改,必须要通过“打或骂”来让孩子刻骨铭心,还有一个前提,不是因为你很生气,附带了自己情绪的情况下,是可以“打或骂”的。并提醒了家长,在“你很生气”的时候,是一定不能“打骂”孩子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打骂不是教育,而是“发泄情绪”;这个“发泄情绪”的做法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而对于青春期的孩子,能打骂就不要打骂,把他们当作成人去对话,效果会更好。
我觉得这位老师说的非常棒,没有一味地站在理性教育的一方,也提醒了家很多家长为自己的行为要负责。
立马反省自己的错误模式,经常会借一个错误,把自己的情绪发泄给对方(同事、朋友或小孩);这真不是一个健康长远的相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