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坤哥):股权架构中的二号大坑

2017-04-11  人人合伙      王坤(坤哥)  出书训练营第三期  第53篇作业

没有签署合伙人股权分配协议,无疑股权架构中的二号大坑。

许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多是朋友或亲戚合伙创业,早期大家一起埋头一起拼,啥协议都没有。

排在第二号,一是为数不少,觉得都是兄弟,谈协议伤感情;二是太多的争吵是由此而来的,争吵的结果往往是不欢而散,即使聚在一起,也是有了隔阂。

为什么不定个股权分配协议?

总结下来原因有三:

1.可能真不懂,尤其是初次创业者;

2.扯不下面子,觉得兄弟不好谈,分得不好,伤了和气,后面碰到问题再说,结果是一拖再拖,直到矛盾产生,才来面对;

中国人喜欢“先君子,后小人”。前面不把话说清楚,后面没办法把话说清楚。

3.觉得先干起来再说,把蛋糕做大了,再谈如何分蛋糕

这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是先有激励,还是先干活。


没有股权分配协议,产生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总结为三个方面:

1.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必然会有阴暗面。没有协议和明确的规则,必然产生暗规则;大家靠猜老大的分配心思,勾心斗角就来了;

2.一是,碰到困难、或挫折,或亏损,或没钱时,二是看到希望的曙光,或有盈利,或有融资进来时。

问题来了,吵成一团!

3.因没有事先明确的规则,出现问题后又无法心平气和地商量规则,结果往往是出现僵持不下的局面。

比如,一个刚碰到的案例,合伙人早期出资20万,持有公司10%股权。干满6个月就由于与团队不和主动离职了,或由于不胜任、健康原因或家庭变故等被动离职了。

离职后,合伙人坚决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1)《公司法》没规定,股东离职得退股;(2)公司章程没有约定;(3)股东之间也没签过任何其他协议约定,甚至没就退出机制做过任何沟通;(4)他出过钱,也阶段性参与了创业。

其他合伙人认为不回购股权,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对合法回购退出合伙人的股权束手无策。


股权分配协议需要定哪内容?

建议是以下四大方面:

1.持股方式:自然人直接持股,还是持股平台持股,大有不同;

2.持股类型:实股、期权、虚拟股,或组合方式;

3.定人、定量、定价

具体的,会涉及到资金股按多少估值出资、出资比例;人力股如何分配、分几年兑现、兑现条件、兑现价格与数量、如何考核;资源股如何约定兑现条件与标准等。

4.如何定规则:调整规则、退出规则、回购规则、继承规则等

出书训练营第三期第53篇作业      人人合伙  王坤(坤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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