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写春联,我爽约了!
日程安排“撞车”了,单位所在的街道办,和我户口所在并居住的居委会,组织的义务写春联活动都选在了今天,我分身乏术,只能选择其中一边,而得罪另一边,如此违约,实属无奈!
被学校所在的街道办抽去参加义务写春联,是上个星期天接到的通知,,当时是满口应承的。他们的方案是哪里赶场,就到哪里去写,方便取图片,带有浓重的政治色彩,要求是起到一定的政治效应。
星期一那天,是街道办隶属的挪湾村赶乡场,就到那里写了一天。当天约定,星期六到隶属的另一个村写,因为那里的乡场赶星期六,同去的几位老师都答应了。因为于街道办而言,义务写春联是政治任务,我们都是街道办下辖学校的教师,属于下级,必须听从组织调遣,服从组织安排。
于我个人而言,还有另外一层私人感情让我难却。负责义务写春联活动的文化服务站负责人小高,是我过去的在党政办工作时的同事,一直十分尊重我这个“老领导”,于公于私,只要有需要书写的任务,他都“厚着脸”赖给我帮他解决,十几年来都这样,凡是他们组织的文化活动,都不会忘记我。
星期三这天,我所居住的居委会支书打电话给我说,今年居委会的春节慰问活动定在星期六,同时开始义务写春联活动,准备写三天。并且特别强调说:“你是我们村义务送春联的发起人,你必须在,要我们抽调哪些人员参与或者配合,由你定夺!”
这可让我为难了,一个姑娘不可能同时许配两家呀,必须退掉一头才行,退谁呢?
思来想去,只能退掉我们学校所在的街道办那边,一是那边级别要高一级,参加书写的老师人数多,多一个少一个影响不大。二是我所居住的居委会,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是这片热土和父老乡亲哺育我长大。我现在会写几个毛笔字,也有时间和精力,所以,去年春节前夕,我向居委会提出建议,让他们出纸张笔墨,我约能写字的人手,在全居委会举行义务送春联活动。同时,我提出了“争取让华屯居委会近千户老百姓不再买春联”的口号。
因此,华屯居委会义务写春联,我不能不在,我必须在,而且还要负主要责任,提出的口号,就应该尽全力去实现,不能对不起家乡父老。
直到昨天晚上,小高还来电话,要我无论如何都要去那边参加写对联,我只能掏心掏肺,入情入理跟他解释,希望他能够理解。
按理说,任何事情都有个先来后到,街道办事处安排在先,居委会确定时间在后,我只能答应街道办的安排。
可我的情感不允许我这么做,我宁可爽街道办的约,也不能自己打自己的脸,忘记了去年的口号和承诺。
由此可见,一切的爽约,皆因有私心,因为人心实在难做到绝对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