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修文是我兼职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我上大二,还是个穿着秋裤擤鼻涕的丑丫头。所以我对他表现出来的热情完全无感,虽然我丑,但是丑得有自知之明呀。
有一天上官修文举着勺子很认真地跟我说,中午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忘记告诉大家,上官修文是个厨子,我每天中午会过去店里兼职服务员两个小时。除了时薪外,店里还会给我提供一顿午餐。
刚开始我坚持随便吃点,但是上官修文每次都会给我单独炒一个菜,大概他酷爱动物内脏,所以都拿这些“精华”款待我。
直到这一天,他举着勺子问我。
我忍无可忍,说,你给我炒胡萝卜吧,我吃不下那些猪大肠了。
上官修文点点头,刚转身又回过头问我,光是萝卜太素了,不营养,加点肉吧?
我把头摇成拨浪鼓,不不不,不吃肉,你给我加两鸡蛋炒里面吧!
他瞪着我足足三十秒,然后叹了一口气,说,复姓的女孩果然霸气,口味都这么重。
我想了很久,胡萝卜炒鸡蛋跟欧阳这个姓氏到底什么关系?他上官凭什么用那种看末日英雄的眼神瞅我。
我没想明白的第二天,店里所有员工都知道,欧阳喜欢吃胡萝卜炒鸡蛋,而且是两个蛋。
这个梁子就这样结下了。
后来,上官修文每次看到我,都会笑眯眯地问,今天想吃啥?
他皮肤白皙,脸上好似被雨点砸了个小酒窝,天生一双桃花眼,像一潭春水波光潋滟,说话的时候这潭春水就那样坦诚地照着你,我在里面看到了自己窘迫的样子。
我不知道,这潭水里面,沉着一个怎样的人。
后来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上官修文不炒菜的时候,都在学校图书馆看书。他坐在靠窗户的角落里,一顶棒球帽压得低低的。很多次我都碰到了他,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走过去跟他打招呼。
他看的,好像都是一些教科书,旁边还放着字典。
有段时间临近考试,图书馆坐满了人,我时常占不到位子,有一次我四处寻不着座位,犹豫了一下,朝他那个方向走过去。
嗨!我拿手肘撞他肩膀。
上官修文吓了一大跳,啪地一声把手里的书合上,又不自觉地把印着书名的那一面朝下盖过去。
我撇了一眼,笑,怎么,看小黄文呢?
他嘿嘿笑了两声,又恢复了往常的模样,小声说,你们学校还有小黄书?连金瓶梅都只有十本呢!
我失笑,你特么调查够清楚呀!
第二个学期,我把自己的选修课表打印出来,在店里工作的时候,遗落在厨房。选修课都是在大教室上课,上百人的课堂谁也不认识谁,他应该不会担心碰到我吧?
我坐在最后一排,一边想,一边悄悄地看着他的后脑勺。
有一天,他欢天喜地地叫我出来吃宵夜,说考试过了,要准备去上学了。原来上官修文一直在准备自考,他喜欢的女孩,在另外一个城市上大学。
我笑着举杯祝贺他,小口舔了一下啤酒,又苦又涩。
上官修文露出难得正经的模样,他说,这一天真不容易,然后一边摇头一边灌下一大口酒。
那样,就离她更近一点了吧?
欧阳你知道吗?我都喜欢她十二年了,从我八岁认识她的时候。
我每天上学都会绕很远的路,假装碰到她,然后一起去学校。
她不喜欢吃芹菜,每次在食堂吃饭都会把芹菜拨到我碗里。
有一次,她父母出差了,她发信息说,一个人在家害怕,我就跑到她家楼下,在她们院子里睡了一个星期,就想着万一她有什么事我能马上出现在她面前。妈的,她家院子里的蚊子比狗还凶……
我知道自己家境不如她,没考上大学,就等于把那条去见她的路彻底断了啊!
……
那天上官修文喝醉了,很多的心事跟喝多了的啤酒一样,全吐了出来。
他在学校操场醉得不省人事,我因为酒精过敏烧得满身通红。
在他旁边守着的晚上,我心里默默地想,真傻啊!
那个女孩,知道你爱她吗?
上官修文再联系我的时候,已经过去半年了,他打电话给我,我正在刷牙,满嘴的牙膏泡泡。
欧阳,你在G市有认识的朋友吗?
我歪头想了一会,说有。
那好,你帮我个忙吧!
他的青梅竹马,在实习的时候被骗到传销组织去了G市,几乎三个月联系不上人,上官修文疯了,终于等到她的信息时,却因为只能在当地报警立案而无能为力。
我让朋友报警的当晚,他买了去G市最早的机票,那一个礼拜我再也打不通他电话,只能提心吊胆地等待他给我消息。
等他回来时候,嘴唇上多了一片青色的胡茬,人瘦了很多,但是那个女孩并没有在他身边。
怎么?英雄救美的剧本出了意外么?我假意调侃他,想让自己轻松一点。
上官修文咧嘴一笑,却满脸酸涩和疲倦。
老子不是什么英雄,只是去救自己喜欢的女人,她已经毛发无损地回家了。
传销窝里还能把人救出来,你了不得啊,比警察叔叔还厉害。
嘿,花了点钱而已。
后来才知道,他说的这点钱,是几年工作的积蓄,也是他准备的学费。
女孩抹着泪感谢了他,但是又能怎么样呢?难不成叫人以身相许以示谢意?
上官修文不等她露出尴尬的神情来,就哈哈哈笑着离开了她。
你看,喜欢一个人多么小心和卑微,这份心意就像是做好了一份饭,揣在怀里走上十万八千里,用体温捂着,等见到你时,故作随意地说,我刚多打了一份快餐,你吃了没?
所以上官修文从来不会拿这份感情给青梅竹马压力,就像我不会告诉他那些日日夜夜的煎熬和强颜欢笑一样。
在我们年轻的时候,都有过一段不会计较得失的感情。
即使,这份感情从头到尾只有自己一个人,却一点都不影响我们为对方千千万万遍地思虑和犯傻。
后来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爱起来也不会那么吃力了,却已经不太懂得怎么用力去爱。
上官修文的孩子现在已经三岁了,给他生孩子的是另外一个女人,他把跟家人的合影照片发给我,我大笑,幸亏当初只是默默喜欢你,而不是跟你在一起。
你看,你现在已经长成一个名符其实的大胖厨子了!
上官修文打了一连串的哭脸,说,早知道你现在会变得这么漂亮,我就应该忘掉初恋好好追你才对。
我知道这个话是笑话。
妈蛋,我们当初对一个人的好,并不是想对一个人好,而是没办法不这样做啊!
那个不成熟的恋爱,叫做,没办法不爱你。